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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粮食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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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昌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南昌市粮食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昌市粮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贯彻赣府厅字[2017]50文件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2018年工作打算,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粮食局门户网站(http://www.ncsgrain.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南昌市粮食局办公室,地址: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1505室,电话:83986331

一、概述

2017年,市粮食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条例》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立足粮食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促公开。市粮食局聚焦中心任务,围绕粮食工作,通过南昌粮食政务门户网、“南昌粮食发布”政务微博等渠道,解读和宣传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及本市粮食工作情况,积极推进领域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促公开。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确保责任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狠抓落实,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特别加强了财政、资金、民生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做好了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在“中国南昌”网和“南昌粮食局”网公开了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报表,2017年财政预算报告、报表以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市粮食局领导班子简介、分工安排等。对2017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最低收购价价格,早稻委托收购点、中晚稻委托收购点)等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进行了公开。此外,对确定授牌的全市粮食应急加工和粮油配送中心企业,房屋、物业公开招租等涉及民生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是政策解读方面。重点对国家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重要政策进行了公开或解读。

2017年,通过“中国南昌”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8条,通过“南昌粮食发布”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7条。同时,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重大政策、工作宣传,适时正确引导舆论。

三、贯彻落实赣府厅字[2017]50号文件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50号)要求,对照要点,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我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调整的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积极对接融入全市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对2017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最低收购价价格,早稻委托收购点、中晚稻委托收购点)等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对确定授牌的全市粮食应急加工和粮油配送中心企业,房屋、物业公开招租等涉及民生的信息进行了公开。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做好了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在“中国南昌”网和“南昌粮食局”网公开了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报表,2017年财政预算报告、报表以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情况。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强化解读回应。在门户网站,第一时间重点对国家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重要政策进行了公开或解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及时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了一期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相关人员专业素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2017年度,无市民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五、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紧密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和公众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粮食政策信息宣传,加强与民众息息相关的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放心粮油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六、说明与附表

1)说明

统计期限:201711日至20171231

统计范围:市粮食局

2)附表

南昌市粮食局

2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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