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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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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和省局的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树立了公开公正的地税形象,在内部营造了和谐干事的氛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合并,实行统一管理。对应《条例》要求和省、市政府和省局相关规定,从三个方面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政策法规处负责政策把关,监察室负责检查落实,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明确了具体的执行人员,指定了2位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局属各部门也指定专人具体落实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做到组织、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全面、规范、纵深推进。

(二)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国南昌网站-市地方税务局模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条目责任部门的通知》,将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地税系统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税系统2014年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是分别于6月份和11月份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了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的优化健全,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向纵深推进。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地税系统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我局及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程序、职责、考评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的制度体系,从而保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二是下发了《南昌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详细制定了《各县(区)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和《基层分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四)学习、宣传、培训情况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及省局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和规定,在全市地税系统进一步普及了信息公开的知识。二是充分利用中国南昌网站、本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开栏、新闻发布会、局域网、内部刊物、宣传单等载体,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三是开办了两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面丰富和加强了大家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坚定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促使大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数量

2014年,我局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种信息1442条;在中国南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种信息589条;在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信息576条;我局创新举措,于2014年10月适时开通了官方微信“南昌地税”,开通以来发布信息117条。我局政府信息的主动、全面、及时公开,在广大纳税人中和社会各界产生了积极影响,树立了“和谐地税、阳光地税”的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目前,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以及其它应对外公开的事项等各个方面。概况信息包括单位概况,机构设置及职责权限,联系方式,领导分工和重大活动、重要讲话,投诉反馈等基本信息。法规文件包括我局负责执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局负责执行的上级部门制定的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发展规划包括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进展等。工作动态公开内容包括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以及自身建设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公告与涉税公告;综合性和阶段性计划收入统计数据等。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财经信息包括我局投资项目招投标及落实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情况。行政执法包括我局实施的征收管理、税务检查、案件查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以及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的情况。公共服务包括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税服务方面的信息,如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办税程序、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款缴纳、纳税评定、廉政规定、服务规范、服务承诺、纳税咨询、稽查规程、收费标准、税收减免、处罚标准和法律救济等。这些内容,一方面层层深入,覆盖了我局工作的各个层面,另一方面紧贴我局工作实际,符合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需求,把我局工作全面展示在社会公众面前。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有本局门户网站、中国南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中的南昌市地方税务局专栏、各级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和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发布会、公共媒体、局域网等。一是及时在中国南昌网站公开重要信息。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南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将纳税人关心的重要政府信息全部在中国南昌网站及时公开。二是及时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开重要信息。我局门户网站经过多次改版升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权力清单六个部分,成为一个功能齐全的有机整体,是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了更加方便纳税人,我局还在门户网站设置了与中国南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对应栏目的链接。三是及时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重要信息。我局在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等公开重要信息。四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重要信息。我局将重要的政府信息资料汇编成册,及时送交至各查阅点供纳税人查阅。五是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平台。充分借助《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等中央级媒体以及《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江西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江西网、《南昌日报》、南昌电视台、南昌人民广播电台、《江南都市报》、《南昌晚报》、《信息日报》、《新法制报》、《江西晨报》等省、市级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借助如此丰富多样的信息公开形式,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可以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巩固了“和谐地税、阳光地税”的良好形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通过门户网站的“局长信箱”,已接受群众咨询41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上级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信息管理员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人手较紧张,操作不顺畅、不熟练,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的工作进展不够均衡;

3、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4、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2015年的工作中努力改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增加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分配,同时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保证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从业队伍。

二、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对我分局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建立系统内工作交流机制,互补互助,稳步提升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网站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四、加强长效管理。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管理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机制等,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

总之,我局将统筹全市地税系统的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与督导,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力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确保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进一步巩固“和谐地税、阳光地税”的良好形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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