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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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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领域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巩固生态环境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较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全域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落实各方责任,团结多方力量,切实增强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力量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建立全域覆盖、分类管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打出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工作“组合拳”。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办、约谈、问题线索移交规定,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革创新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举办六五环境日主题展览。

(二)全力攻坚重点任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污染源减排。制定本地化绩效分级指南,开展绩效评级,推动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治理提升。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及分级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在用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和黑烟车抓拍,开发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小程序。强化面源综合整治。完善大气“一站一图”管控平台,开展扬尘污染联合惩戒闭环管理;更新完善覆盖全市2120个村(社区)的三级禁烧监管网格;实施150家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建立监管治服一体化处理程序。积极应对污染天气。构建南昌市臭氧污染案例库,按照轻、中、重度污染预警构建“属地-部门-企业”三方应急预案。

二是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突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南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开展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整合优化,对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实施动态管理。推进湖区水环境治理。以鄱阳湖南昌湖区水质总磷达标为突破点,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推进鄱阳湖南昌湖区总磷控制与削减。推进城区水环境治理。系统治理前湖水系,城区24条主要河湖达到一般景观用水标准21条,较2021年增加3条,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7条,较2021年增加5条。

三是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市本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现全覆盖,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基础信息核查和整改。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对稳定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立编码,实现闭环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试点推行医疗废物“电子联单无纸化”收运模式,采取“小箱进大箱”方式转运,打通诊所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最后一公里”。

(三)全速融入发展大局,积极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厚植高质量绿色发展底色。

一是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实施“一次不跑”备案登记和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项目。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证质量再审核,为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纵深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及分类整治。青山湖区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两法”监督新举措,建立“青山湖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三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常态化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填报及核查等工作,连续两个全国碳市场履约周期按时履约率达100%。完成低碳试点城市进展评估,获得优良等级。全市12个社区获评江西省低碳试点社区。四是强化环境信访办理。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府热线等平台作用,形成多渠道、全方位排查举报体系。鼓励群众有奖举报环境问题线索。

(四)全心筑底线守防线,坚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自觉把安全发展理念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一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提质增效。历次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披露)问题有整改时限的2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3个,其余14个问题正按时限要求有序推进;2981件交办信访件已全部解决,销号2980件。深入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348件信访件的边督边改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连续七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46个历年发现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案件线索筛查和赔偿推进工作。三是防范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推动生态环境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12次。深化联防联控,与抚州临川、九江永修签订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与抚州开展抚河流域上下游交叉检查。

(五)全效开展能力建设,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以能力提升促进工作质效。

一是提升监测能力。建设5座交通污染监测站,建成石岗水厂铊和氟化物预警监测系统,完成16套声功能区自动监测系统改造升级和114个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联网运行,连续两年开展臭氧污染来源解析。优化水环境监测网络,新增专项监测断面、关联断面、城区排水设施点位、河湖断面等121个,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探索开展地表水水华监测。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升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功能,开展市、县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平台入选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创新工程,是我市唯一入选的江西省网络数据分类分级安全防护优秀案例。建设污染源企业全过程数字化监控系统,严格监控高风险企业的排污行为。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统领,锚定目标、真抓实干,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一是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推进鄱阳湖南昌湖区水质提升,加快实施“一断面一策”重点项目,持续开展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完成牛行/长堎水厂保护区调整和进贤县军山湖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有序推进乡镇级(含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城区水环境,强化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监督与成效评估,督促实现雨污分流目标。强化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管,持续推进赣江干流南昌段入河排污口整治。

二是深入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推动建立污染排放总量核算体系,实施锅炉、炉窑、涂装等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开展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管理和工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加强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完善道路积尘走航监测路线规划,优化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布设,科学监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豁免清单,完善污染应急管控机制。开展各类应对气候变化创建,开展重点企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填报及核查。推进全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创建宁静小区。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深化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暗访抽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控,巩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成果,持续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推广19床以下医疗机构实行医废收运闭环管理模式。

四是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持续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做好疑似线索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积极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新路子”,组织召开生物多样性保护市级联席会议。

五是加快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曝光问题整改督导,对典型案例三年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曝光问题整改。制定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积极推进整改。全面加快推进存量督察问题整改销号,适时开展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

六是严格建设项目准入。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审查、项目环评审批,严格涉“两高”项目审查、生态敏感项目审查、社会关注度高项目审查。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在昌从业环评单位和人员监管,每季度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每半年开展一次环评单位现场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环评失信行为进行通报计分。健全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强环评、监测、执法联动,提升排污许可核发质量并强化动态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七是强化环境执法与应急处置。加大执法力度,确定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持续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加强联防联控。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时启动调查,进行索赔,依法追究损害人的赔偿责任,探索丰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路径。修编《南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昌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等,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落实辐射安全隐患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辐射事故等各类应急演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环评管理与服务效能,组织申报试点园区,加强“三线一单”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有效衔接。全覆盖梳理生态环境涉企清单,明确纳入清单企业管理要求,及时将信息推送至企业端。包容审慎开展执法监管,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推广说理式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持续优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严格法制审核的案件范围和审核范围。强化生态环境信用信息管理,依法开展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信访举报办理质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鼓励市民参与信访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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