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你
赣服通
南昌发布
微信公众号
媒体矩阵
手机WAP
小洪同学
英文版
政务邮箱
分享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要闻>公示公告

送达公告(洪府复字〔2024〕194号)

来源: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5-06 16:13:00 浏览量: 字体

黄敏:

杨琴不服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昌东派出所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高公(昌)行终字〔2024〕0002号),于2024年2月7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已予受理。你作为本案利害关系人,拒绝提供现住地且拒接电话,导致本案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洪府复字〔2024〕194号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延期审理通知书、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和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府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1-83884393

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洪府复字〔2024〕194号)

延期审理通知书(洪府复字〔2024〕194号)

中止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洪府复字〔2024〕194号)

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洪府复字〔2024〕194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分享: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