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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0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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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南昌市检察院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我局出台了《南昌市特殊教育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方案提出:

一、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大特殊教育办学经费保障力度,力争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6500元以上。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营造适合残障儿童发展的无障碍环境,利用多种方式改善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相关仪器设备和图书的配备。

二、鼓励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或兼职资源教师。

三、办好全市特殊教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促进特殊教育教师学习交流,定期针对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教师开展专业培训。引导广大特殊教育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育人能力。成立全市特教专家人才库。

四、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特殊教育专家,组建南昌市特殊教育专家库,进一步提高全市特殊教育政策制定、教学研究、专业指导、项目建设、评估评审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南昌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做好特殊教育评价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2〕4号)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全面科学评价南昌市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特殊教育质量观,促进残疾学生发展潜能、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和适应社会。

同时,我局制定了《南昌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提出要提高残疾儿童多元安置水平。本着就近就便优先入学的原则,各县(区)指定若干办学条件好、办学质量高的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集中招收本辖区随班就读学生,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

衷心感谢您对南昌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南昌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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