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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改委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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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改委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昌市发改委办公室编制。2015年度南昌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发改委信息的情况、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发改委信息办理情况、因发改委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南昌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884001,电子邮箱:sfgwbgs@nc.gov.cn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责任到人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根据《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南昌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黄耀华同志担任组长,张小飞副主任、钟坚副主任、柳华总经济师、陈江宁副主任、杨燕纪检组长等同志为小组成员,并指定发改委办公室作为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指定了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机制、规范制度

按照《条例》要求,我委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主动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根据《2015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市发改委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等规章制度,同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三)强化服务、限时办结

按照市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贯彻落实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积极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梳理、整合、精简我委行政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转变部分事项管理方式、继续压缩审批时限,制定了我委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增派业务骨干进驻中心窗口,强化窗口建设,继续实行24小时预约审批服务制,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中心之外无审批”,我委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中心窗口,由窗口受理和出件,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所有受理的事项全部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185条,本年度新增463条。其中,年报新增1条;公共信息总数78条,新增9条;概况信息总数52条,新增5条;法规文件总数3462条,新增386条;发展规划总数12条,新增2条;工作动态总数518条,新增45条;人事信息总数27条,新增6条;财经信息总数36条,新增9条;回复“主任信箱”、“在线咨询”、“建言献策”及“信访件”总数217条,新增41条;依申请公开总数24条,新增7条。我委主动公开的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三、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重点抓好招投标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工作。一是做好招标投标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政策[2015]908号)文件要求,我委对全市(含县区)招投标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将统一发布在我委网站。二是建立健全招投标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统筹协调,我市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我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不定期组织召开招投标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分析研究和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三是搭建多方位的信息公开网络和平台。继续完善诚信南昌网站,开辟信用公告专栏,发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承诺书。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109号)要求,我市于2012年9月启用《南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承诺书》。凡申请进入我市招标程序的各类项目,招标人需将填写打印的《承诺书》提交我委确认,并《诚信南昌网》等网站上公示1个工作日(国有投资项目公示2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自动生效。招标人即可按有关规定和确认的承诺事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2015年全年,共发布南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承诺书信用公告431份。四是严格执行招标公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均在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或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市发改委通过依申请公开受理了7件信息公开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告知其内容,没有发生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针对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的经验,但存在报送不及时,信息捕捉不到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建立权责进一步明晰、程序更加严密、权力运行透明高效、监督制约更为有效的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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