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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15:55:57来源: 字体大小: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政务公开,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司法行政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2019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要求,现将《南昌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8月23日

南昌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2、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3、坚持上下联动。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用力、层层推进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4、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网络等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

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相关业务处室每周及时上报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对于重大信息变更的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局办公室在官网上进行更新。

1、信息类别:机构、领导信息

公开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人事警务处负责)

2、信息类别:法规文件

全面梳理和完善应予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依据。(办公室负责)

3、信息类别:行政依据

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承办部门、审批程序、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绘制审批程序流程图。(法制处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4、信息类别:人事信息

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表彰奖励条令、办法;公开机关工作人员考录公告、表彰奖励命令、人事任免等情况。(人事警务处负责)

5、信息类别:公共服务

公开各项司法行政业务便民利民措施和办事指南。(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6、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公开本级司法行政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促社会稳定重要举措,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有关文件、公告和统计数据。(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司法局、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7、信息类别:新闻发布

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等多途径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人事警务处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8、信息类别:财务信息

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工程建设、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大(中)型设备招投标和采购信息等。(办公室负责)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各处室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工作开展。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

2、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市委市政府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处理涉及政务公开的投诉建议,对未按规定公开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3、完善奖惩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单位部门和具体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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