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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倡议书

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2-11-03 16:28:05 字体:

全市广大经营者: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遵守法律法规。经营从业人员要主动学习、认真遵循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二、积极提高自律意识。经营者要严守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红线,不得非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要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限制在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和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要充分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并严格遵守双方约定。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要合法,禁止“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三、积极采取保护措施。经营者要依法处理、保护消费者信息,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必须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除了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经营者不得以消费者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要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并积极响应消费者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诉求。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推送商业信息。要严格限制对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处理。

四、积极强化技术防护。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强化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南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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