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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 2021-08-10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安义县出台了《关于自报、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提出,在安义县居住的所有群众,如有发热等症状,及时主动向村(居)委会报告,并按发热病人就诊流程到发热门诊就诊,由各接诊医疗机构登记,经检查确属新冠肺炎发热患者,按现居住地属地原则,由属地乡镇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发现并举报在县域范围内居住的发热患者(不含已排查、就诊登记在册人员),并详细提供姓名和现实际居住地址的,经检查核实被举报人确属新冠肺炎发热患者,由被举报人现实际居住地址属地乡镇政府一次性向该发热患者的首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发现并举报中高风险地区返县来县人员(不含主动报备或已排查人员),并详细提供姓名和现实际居住地址,且举报后政府采取了管控措施的,由被举报人现实际居住地址属地乡镇政府一次性向首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元。此外,《奖励办法》明确,自报人和举报人的奖励资金,由属地乡镇安排专项经费承担;各级、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不适用此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