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杨西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洪府字〔202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杨西河同志任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戴国飞同志任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副局长(挂职锻炼两年);

杨玎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锻炼两年);

罗国民同志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锻炼两年);

姜川同志任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锻炼两年);

向彪同志任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锻炼一年);

朱民同志任南昌市象湖梅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锻炼两年);

薛华同志任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挂职锻炼两年);

薛凯喜同志任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锻炼两年);

乐承毅同志任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两年);

薄夫森同志任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锻炼两年);

李永强同志任南昌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挂职锻炼两年)。

2022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