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洪府办发〔2022〕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号555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3号)要求,加快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以率先“作示范、勇争先”的决心破解“去哪儿健身”难题,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打造南昌高颜值城市、创造高品质生活贡献体育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完善体系,增加供给。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高标准保障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类型、数量、质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多元、更优化的体育健身场所,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二)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健身设施要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朴素实用。

(三)统筹协调,融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建设发展思路,加强区域政策统筹,在绿地公园、文旅商贸、社区服务等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

(四)建管并重,提高效率。切实提高体育场地设施服务能力与品质,加快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智慧化发展。鼓励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使用率。

三、总体目标

健身设施更加公平可及,商务楼宇、商场园区、公园绿地、居民社区、立交桥下、江河两岸、地下设施等区域空间复合利用率更加高效,设施布局更加均衡,智能服务更加多元,“15分钟健身圈”内涵更加丰富。到2025年,全市新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5%。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更加健全、品质明显提升,社会力量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扩大场地设施供给

1.摸清健身设施底数。各县区要在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常态化工作中做好本地健身设施专项梳理,精准掌握本地健身设施建设、布局和使用情况,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摸清健身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2.认真梳理可用资源。系统梳理本地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荒地、闲置地、废弃工矿地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3.扩大健身设施增量。新建改扩建县级体育公园不少于8个,新建改扩建县级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7个,新建改扩建县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4个,到2025年,各县(区)、开发区,原则上应建有“一园一场一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500公里;新建社会足球场不少于76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不少于1片;完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补短板项目1000处以上,100%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各类体育设施开放率和利用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4.落实社区设施配套。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执行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健身设施的规定,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落实《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GB50180-2018)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等规范要求,新建居住社区建设一片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在社区游园中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险)场所。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馆、社区健身房等设施。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须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荒地及拆违拆临腾空土地,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统筹完善健身设施。针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人群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特点,增建相应的健身设施和娱乐设施,满足全年龄段、全人群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5.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支持更多的社会力量挖掘废旧厂房、商场空间、楼宇屋顶、仓库、地下空间、园区空地、立交桥下、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等存量场地资源,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临时性活动场馆、“百姓健身房”以及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健身设施。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室外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由各方协商依法确定健身设施产权归属,建成后5年内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其产权归属和功能用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6.促进建改融合发展。统筹体育设施和卫生、养老公共服务设施资源,促进社区养老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资源共享、功能衔接。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改建或新建体育设施过程中预留改造条件,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应急避难(险)方面的功能。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二)提升设施管理品质

7.扩大体育设施开放。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针对儿童、青少年学生、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低收费服务,引导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锻炼提供场地支持与服务。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支持第三方对区域内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进行统一运营。鼓励经营性体育场所扩大社会体育公共服务范围和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性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鼓励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8.完善设施管理体系。结合各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实际,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对于由政府出资建设配备的公共体育场馆,要严格按照体育场馆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管理要求。体育部门应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维护、保养的监管力度,确保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使用安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9.鼓励场馆社会化运营。按照“改造功能、改革机制”的要求,积极推进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创新,鼓励引入各类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管理公共体育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效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创建集约智能型健身载体

10.加快智慧化建设。推动智能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创新建设载体,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体育场地设施方面的应用,推进智慧健身房、智慧公共运动场、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加强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全面整合各类体育场地资源,增强场馆间信息联动,实现智能引流、弹性预定、客流监测等服务功能,提升市民获得个性化服务体验感。“十四五”期间,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100处以上,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4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政数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11.提供智慧化服务。加快提升全民健身领域“一网通办”的数据赋能水平,以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为依托,积极发展“体育+”“+体育”多元服务模式。逐步建设南昌体育“一站式”网络平台,推广“云健身”服务,整合线下健身培训资源,通过线上终端指导市民利用各类室内空间开展科学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政数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12.加强智慧化管理。加快全市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全民健身大数据库,推进全民健身信息、数据资源开发和利用。逐步整合南昌体育资源,打造体育智慧化管理系统,为市民提供智能化、快捷化、个性化的运动健身新体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政数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由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政数局、市城管执法局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动协同的合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五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

(二)加大政策落实。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下发的关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体育、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协同合作,共同加强对新建、改建等各类居民住宅区是否按照标准配建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类引导和鼓励政策,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健身设施的建设。

(三)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健身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供基本保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四)提升运营活力。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方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与运营,有效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

(五)审慎监督评估。加强健身设施建设、使用、维护等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及时投入使用。在符合环保和安全的前提下,为市场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创造宽松环境。体育、自然资源规划、财政、住建、政数、应急、城管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协调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六)加大宣传推广。广泛宣传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人民健康的方针政策,强化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进健康关口前移的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典型报道,讲好体育健身故事,总结及推广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营造“人人运动,人人健康”的全民健身氛围。

附件:“十四五”期间南昌市各县区部分体育指标目标任务表

“十四五”期间南昌市各县区部分体育指标目标任务表

体育

指标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新建居住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社会足球场(块)

体育公园(个)

全民健身中心(个)

公共体育场(个)

健身步道里程(km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

2021年实际值

2025
预期值

增加值

2021
实际值

2025
预期值

增加值

2021
实际值

2025
预期值

增加值

2021
实际值

2025
预期值

增加值

2021
实际值

2025
预期值

增加值

2021
实际值

2025
预期值

增加值

2021
实际值

2025
预期值

增加值

南昌县

2.4

2.6

≥0.2

室内0.1,室外0.3

17

42

25

0

1

1

1

1

0

1

1

0

72

152.8

80.8

42

2.4

2.4

≥0

进贤县

3.15

3.15

≥0

16

22

6

0

1

1

0

1

1

1

1

0

46

144.6

98.6

42

1.6

2.3

≥0.7

安义县

2.77

2.77

≥0

3

9

6

0

1

1

1

1

0

0

1

1

44

77.3

33.3

42

2

2.3

≥0.3

东湖区

1.92

2.50

≥0.58

18

19

1

0

1

1

1

1

0

1

1

0

105

122

17

43

3.2

3.2

≥0

西湖区

1.75

2.50

≥0.75

12

17

5

1

1

0

1

1

0

0

1

1

99

109.6

10.6

43

3.7

3.7

≥0

青云谱区

1.98

2.50

≥0.52

9

13

4

1

1

0

0

1

1

1

1

0

88

101

13

43

2.1

2.4

≥0.3

青山湖区

1.93

2.50

≥0.57

16

23

7

2

2

0

0

1

1

1

1

0

30

55.5

25.5

43

1.7

2.4

≥0.7

新建区

2.3

2.60

≥0.3

18

23

5

0

1

1

1

1

0

0

1

1

155

241

86

42

1.1

2.3

≥1.2

红谷滩区

1.67

2.50

≥0.83

25

27

2

0

1

1

1

1

0

1

1

0

3

101.8

98.8

43

2

2.4

≥0.4

经开区

2.97

2.97

≥0

9

18

9

0

1

1

1

1

0

0

1

1

150

212

62

43

2.9

2.9

≥0

高新区

4.12

4.12

≥0

13

17

4

0

1

1

0

1

1

1

1

0

82

139.2

57.2

43

2.2

2.4

≥0.2

湾里管理局

4.8

4.8

≥0

2

4

2

1

1

0

0

1

1

0

1

1

150

197.6

47.6

43

9.1

9.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