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2年南昌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办发〔2022〕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局《2022年南昌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南昌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管执法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交管局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彰显省会担当”的更高要求,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八大行动”,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管理工作,提升我市城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技化、信息化为手段,通过建设和运用“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在线监管系统平台”,达到强化源头管控、加强联合执法、监控车辆运输、规范行业管理,达到服务便民、规范管理、封闭清运、分类处置、综合利用的工作目标,使该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着力打造“南昌品牌”。

二、工作范围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新建区、湾里管理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建成区。

三、监管对象

上述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对具体监管对象实行分层级管理。从事施工工地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的车辆必须纳入平台,实施名录企业准入机制,并按本方案实现全流程审批和管理;从事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散装混凝土的车辆必须纳入平台,实施名录企业准入机制,但不实行本方案的全流程管理,完成备案进入名录后,直接在线上报送运输线路,运输车辆、运输量、运输时间即可实施运输,接受平台在线管理。运输砂石、煤炭、居民装修垃圾、工业原料、废弃渣料等散装物料,易对运输途中造成环境和道路污染的车辆,待条件成熟后一并纳入。

四、工作举措

(一)成立审批执法工作小组

将市级原有的由市、区两级城管、交管、交通、住建部门组成的联合整治队伍,整合更名为“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联合审批执法工作小组”,进一步配足执法人员、规范办公场所、落实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和经费保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昌市城管执法局。

(二)完善在线监管系统建设

充实线上管控功能,对原“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信息平台”由南昌市城市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改造为“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在线监管系统平台”。进行流程再造,增加线上申请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运输单、名录企业准入受理等功能;完善进出土工地视频监控、车辆行驶路线、消纳地点等全流程实时监管功能;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统计、记录、分析,配置线上警告、锁车、限举、限速等功能;执法部门同步实施线上监管。市、区两级相关部门配备平台监控人员、落实专门工作场所、实行全流程人员值班值守。

(三)实施名录企业准入机制

“优环境,转作风”,全面落实“放管服”,对符合准入机制要求的,按照相关程序,以《南昌市建筑垃圾处置规划》为指引,结合全市实际需求,打破地域管控弊端,逐步纳入名录管理。

合理配置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数,破解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准入难和运量不足等问题。对现已进入名录并考核良好的运输企业,其现有名录外车辆,可优先纳入企业名录;对已备案并安装终端的企业车辆,经审核后,纳入企业名录。安装的终端必须符合现行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在线监管系统要求。

新增运输企业和车辆,必须通过网上申请,经南昌市城管部门、交管部门核准后,按计划增补录入企业名录。运输企业名录实时更新,并在网站公布。

2022年全年车辆数总量控制在4000辆内,申报数超出车辆计划的先进行备案储备,以后将根据实际需求适时调整。

以上4000辆总量专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修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不在总量控制范围之内,另行办理相关手续和安装监控设备。

(四)明确运输处置管控区域

进一步扩大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管控区域。从2022年6月1日起,南昌市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管控区域为:生米大桥、沿江南快速路、富山大道、斗柏路、澄湖西路、向阳路、莲塘中大道、昌南大道、天祥大道、艾溪湖南路、瑶湖西大道、瑶湖大桥、紫阳东大道、航空城大道、滁槎老街、富大有路、英雄大桥、丰和北大道、金山大道、港口大道、梅林大街、志敏大道、昌西大道、工业大道、湾里大道、竹山路、招贤大道、洪崖路、乐祖路、天宁西路、梅岭大道、昌西大道、320国道、西站大街、龙虎山大道、抚州大街、九龙大道、南龙蟠街、赣江南大道、生米大桥合围区域(不含合围道路),面积约为400平方公里(见附件1),进贤县、安义县自行确定管控区域。

(五)规范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书

依托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在线监管平台和南昌市政务服务网,推行建筑垃圾处置证网上办理。

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通过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在线监管平台或南昌市政务服务网(下简称“网上”)进行申请,网上填写申请表、上传工地相关手续、建筑垃圾处置方案,选择名录内实时在线的运输企业,并与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等;由住建部门对工地出入口冲洗设施、视频监控、进行核验;由交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对运输线路、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以及消纳场地进行核验。审核通过后,网上核发南昌市建筑垃圾处置证,不得进行转包或使用名录外企业和车辆。

(六)网上审核办理运输单据

进出土工地取得南昌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后,由施工单位或运输企业根据运输需要,网上申请建筑垃圾运输单。同时进出土工地在住建部门指导下落实“四不开工”“四不出门”。运输单申报主要包括运输单位、运输车辆、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等内容,运输企业和车辆必须是名录内企业和车辆。经城管和交管部门核验后,网上派发运输单。运输单位作出规范运输的承诺,运输期间必须按照核准的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运输。

(七)规范运输处置管理时限

按洪府厅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运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筑垃圾运输时间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同时按照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2017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扩大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范围的通告》规定,货运机动车每日7时至23时东到昌东大道、南到昌南大道、西到枫生快速路、北至玉屏东大街至富大有路合围区域内禁行。

为破解建筑垃圾全天运输时间短,运输效率低及噪音扰民等问题,交管部门对规范守法的运输企业,适当放宽非中心城区的限行时间,限行时间由每日7时至23时调整为7时至21时。对特殊情况涉及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需要白天运输,严格采取审批制办理相应通行证。

(八)加大联合审批执法力度

市、区两级继续强化由城管、交管、交通、住建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执法队伍。配足审批执法人员、规范办公场所、落实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和经费保障。

具体职责:一是按照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在线监管平台设定的流程,严格备案、办证、审批;二是加强在线监管和日常巡查。实施24小时值班,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进出土工地、快速路、跨江桥梁,突出打击工地无手续运输、偷倒乱倒、污染路面、车身不洁等违规违法行为;三是落实联合惩戒。按照《关于对城市重点领域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加强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强化与交警视频监控系统的科技应用,及时通报违规车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四是做到严管重罚。对违规行为实行“一车三罚”,采用依规处罚、约谈、警告、停运整改、失信惩戒等处罚形式,有力震慑各种违规行为。

(九)强化设施设备硬件管控

突出抓好进出土工地、运输企业的车辆管控。一是严格进出土工地核准手续。进出土工地必须严格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核准,重点对行驶线路、消纳地点、运输企业及车辆、冲洗平台建设、监控设备安装等情况进行把关。二是落实进出土工地监管。工地进出土严格落实“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工地监管人员认真履责,重点监管车辆派工手续、车辆密闭和车身整洁等。三是规范运输企业车辆出场管理。运输企业车辆需集中停放,停车场应设置冲洗设备,出场前应冲洗干净,做到车身整洁出场。四是规范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车身外观(包括颜色、标识等),不得非法改装。对非法改装进行整治,车辆经过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收回、停发相关证书,城管部门不予办理运输手续,交管部门依法处罚,确保运输车辆全密闭设备完整。

(十)落实考核考评退出机制

强化属地责任,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调动各县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一是规范县区考核考评。修订完善《2022年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对各县区建成内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管理工作考核实行每月考核、通报,并将各县区考核成绩纳入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内容。二是落实运输企业及车辆退出机制。每月对《企业名录》内运输企业和车辆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统计,达到退出条件的依规退出。

五、部门职责

(一)南昌市城管执法局

1.牵头全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管理工作,做好联合审批执法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依据本方案,详细制定企业、车辆考核奖惩方案;

3.牵头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和车辆运输单;

4.督促市、区执法部门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二)南昌市住建局

1.督促工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密闭运输;

2.制定进出土工地冲洗平台、过水槽等冲洗设施标准,并组织实施;

3.协助督促进出土工地安装出入口监控设备,并接入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4.加强建设工地出入口污染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三)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1.办理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加强运输企业行业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3.做好城区外主要国、省道运输车辆超载管理和执法工作,参与各城区治超办领导的路面治超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发现的车辆非法改装行为。

(四)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1.办理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

2.指导县区各交管大队对运输车辆行驶线路进行核准;

3.对违法改装车辆进行专项整治;

4.通报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违法违规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做好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管理工作,是落实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八大整治行动重要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市委、市政府这一重要要求上来,增强工作主动性、工作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全区域管控和责任到人。相关市直单位要抓好行业管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勇于担当作为,深入一线,以问题倒查管理环节的履职问题,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严明执法纪律。加大对联合执法的督查力度,严明执法纪律,对执法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不作为的行为追究责任;对故意设置障碍、弄虚作假、索拿卡要的,提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运输涉黑涉恶问题,严禁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坚持零容忍、绝不姑息。

(四)强化考核考评。市联合审批执法工作小组将按照每月一考核通报的机制,采取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核、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发现不足、督促整改。对工作开展有力的县区和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和单位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

(五)营造舆论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加大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和处置工作的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市民群众监督建筑垃圾运输违规行为,营造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和处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南昌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管控区域图

    2.南昌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企业准入及退出机制

    3.南昌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管理标准

    4.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单办理相关流程及指南

洪府办发〔2022〕59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