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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29 11:08:41来源:市投资促进局字体:

第一部分南昌市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投资促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投资促进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发<南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4]46号),设立南昌市投资促进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

(一)、职能调整

1、将原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的利用内资外资管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口岸管理职责划入市投资促进局;

2、将原市商业贸易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全市三产战线招商引资工作职责划入市投资促进局。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口岸管理等投资促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与之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制定实施细则;起草全市投资促进政策,牵头落实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口岸管理等投资促进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目标以及相关统计、考核和奖惩工作;依据全市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布局,组织制订全市特色产业、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

3、牵头全市开放型经济重大政策的起草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重大投资促进项目的评审、准入、流转;承担跟踪重大投资促进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相关项目落实的责任;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建立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4、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综合管理,承担市本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解散终止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及转报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使用情况跟踪,确定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收集、通报;负责招商引资网络和全市产业项目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建设。

6、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利用外资和引进省外资金工作;具体负责有关重点目标、重大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任务;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境外招商活动的审核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包装和推介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组织、统筹、协调全市产业链招商、重大项目招商和科技创新成果招商;负责组织开展与大企业、大集团和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落实省内区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全市以资源(市场)换投资工作;指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昌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南昌商会)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7、负责研究国内外产业投资动态趋势及投资促进政策,研究拟定投资促进市场化运作政策,拟订全市产业投资促进相关政策、措施及建议;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投资促进工作。

8、牵头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驻昌商会、驻昌办事机构和我市驻外商会、驻外办事机构的联系、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商会参与南昌的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和开展两地合作交流活动;指导市政府驻外机构引进资金和经济协作业务工作;负责对国内城市支援的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拟定促进境外投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组织申报和指导扶持市内企业开展海外兼并、在境外投资新设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按规定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及统计工作;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对国外地区援助、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10、负责拟订口岸发展建设规划以及口岸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口岸管理、口岸物流、电子口岸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开辟国内、国际航线、航班及陆路、水路口岸通道的协调工作,负责推动自贸区、综合保税区、特殊监管区、临空经济区等大通关建设,协调口岸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推进口岸作业区建设并组织验收。

11、组织拟订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为来昌投资者及在昌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做好投资促进、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协调重大项目推进;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审核、报批工作。

12、承担南昌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重大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重点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围绕关键人物求突破,深入推进“一把手”工程

实践证明,党政“一把手”的理念、水平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招商引资的成败。我市近年来新引进的华勤通讯、深圳兆驰、中微半导体等重量级项目无一不是在市主要领导的重点关注和亲自推动下顺利落户的。我市要紧紧围绕“强攻产业、决战工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践行“招商引资第一抓手”理念,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在全市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市级层面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深入挖掘一批重量级项目信息,适时请市主要领导亲自走访、亲自接待、亲自推动;同时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对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招商工作的调度、跟踪机制,建立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增强各县区“一把手”对招商引资的重视度、投入度。各县区要确保主要领导至少把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外出招商和项目推进上,主要领导既做“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才能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进而实现在引进重、特大项目上的新突破。

(二)围绕用活平台求实效,持续提升开放水平

一是要用足用好重大招商活动平台。根据省商务厅初定的2019年招商活动计划,明年将举办民企入赣系列活动、中博会、赣商大会、“三请三回”系列活动、赣港会等10余场大型招商活动。我市要充分利用好这些高规格、高层次的平台,强化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洽谈推动一批重量级项目,提高“以会招商”水平。二是要积极利用对外开放平台,要充分发挥中英地方合作联合工作组、中德工业城市联盟、市政府驻洛杉矶招商引才中心等开放平台的资源优势和信息优势,重点瞄准、对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重点产业,着力洽谈引进一批境外500强、跨国公司等龙头企业重大项目,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三是要不断拓展展会招商平台,通过自主举办专业性展会或向有关行业协会、部门争取,吸引行业协会在南昌举办,加大专业招商力度,精准对接重点行业、企业和人才,吸引行业龙头企业投资。如充分利用世界VR产业大会每年在南昌举办的契机,利用国家、省级层面的资源对接高规格、高质量的VR企业和客商;设立医学体外诊断(IVD)行业创新引导基金,促进IVD行业展会在南昌举办,从而促进生物医药精准招商。

(三)围绕产业招商求精准,不断促进产业集聚

产业链招商是最行之有效的招商手段,我市要坚持产业招商的主导地位不动摇,进一步做实、做精产业招商,才能不断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一是要加强对全球产业发展趋势的了解和认识,深入解读国家和省级最新制度和政策动向,对全市产业发展方向进行科学谋划,找准产业发展方向,制定科学有效的产业发展规划。二是要围绕我市重点打造的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准确把握南昌产业的强项、缺项和弱项,按照强链、补链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招商。三是要聚焦产业转移的重点区域,将上海、深圳等企业转出最多的地区作为我市产业招商的重点,同时瞄准产业高端环节、龙头环节,紧盯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大型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出击,高效对接,本着“企业需要、服务什么”的原则,量身定做,高位推动,实施点对点的精准产业链招商。

(四)围绕模式创新求活力,积极探索招商新路径

在当前产业招商竞争日趋激烈,传统招商模式不管用、不好用的新形势下,我市要进一步创新招商模式,积极探索产业招商的新路径。一是要提升资本运作招商。通过战略并购、财务投资等方式整合国资投融资平台,引导县区、企业应用产业链金融、融资租赁、境外融资等市场化融资手段,同时深入研究并购、上市等资本运作手段,打造升级版的“重资本”招商模式。二是要优化工业地产招商。加大对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建设力度,在科学定位、设计产业功能的前提下,依照产业特点和规范并结合投资者的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式的标准厂房建设,让企业“拎包入住”并快速投入生产。三是要强化合作招商。通过大力支持高新区和进贤县合作办园,积极探索全市范围内县区间利益协商及合理分享、项目流转机制,支持鼓励县区与产业发达地区合作,探索建立“飞地园区”,通过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的形式,促进全市形成产业互补、错位发展的良好格局。四是要探索委托招商。为充分利用境外江西商会的信息和人脉资源,拓展利用外资渠道,我市和省商务厅、赣江新区共同委托美国江西联合总会在美国洛杉矶设立了招商引才中心,初步搭建起南昌对美国的招商引才平台。下一步我市还将积极探索与其他境外国家及地区的委托招商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投资促进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65实有人数104人。其中:在职人数55人,包括行政人员55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46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投资促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南昌市投资促进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64.78万元,比上年减少71.34万元。下降7.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31万元;上年结转45.4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南昌市投资促进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64.78万元。比上年减少71.3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5.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0.6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4万元;项目支出79.35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79.3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支出2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80.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14%;商品和服务支出241.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92%;机关资本性支出3.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投资促进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9.31万元,较上年增加22.3万元,增长2.79%。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9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5.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8.8%;住房保障支出59.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45.19万元。较上年增加99.91万元,增长68.77%。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定额增加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4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1万元,服务预算4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831日,部门共有车辆零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零辆,执法执勤用车零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48.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5.5万元,比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投资促进局单位(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投资促进局单位编制人数65人,实有人数55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46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864.78万元,比上年减少71.34万元。下降7.62%

其中:财政拨款819.31万元,上年结余45.47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864.78万元,较上年减少71.34万元,下降7.6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0.65占支出预算总额67.14%;商品和服务支出241.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92%;机关资本性支出3.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

第三部分南昌市投资促进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对从事外贸业务单位、外商投资单位、从事对外经济合作单位和境外单位的资助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反映对从事外贸业务单位、外商投资单位、从事对外经济合作单位和境外单位的资助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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