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是主管全市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老龄委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2、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组织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3、支持、引导、组织社区开展老年服务工作;
4、推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敬老、养老、助老等公益事业。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因机构改革,待上级安排。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老龄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属本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市老龄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74.82万元,较上年增加5.4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1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3.32%;上年结转(结余)11.6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68%。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市老龄办支出预算总额为174.82万元,较上年增加5.42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0.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9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项目支出94.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07%,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89.53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1%;卫生健康支出146.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92%;住房保障支出7.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4.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95%;商品和服务支出13.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0%;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89.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2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老龄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3.14万元,较上年增长4.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32%。具体支出情况是:卫生健康支出146.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8%;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1%;住房保障支出7.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4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5.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5万元,服务预算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万元。。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上年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万元,同上年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上年比无变化。
三、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1、基本情况
市老龄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属本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员2人。无车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市老龄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74.82万元,较上年增加5.42万元;增长3.20%。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1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3.32%;上年结转(结余)11.6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68%
2019年市老龄办支出预算总额为174.82万元,较上年增加5.42万元;增长3.2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89.92万元。
(二)我办无下属单位。
第三部分南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1.部门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