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18年南昌市市级部门决算公开专栏 > 市政府各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目录

南昌市国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4-30 14:17:53来源:市国土局字体:

南昌市国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南昌市国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国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参与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工作。

(五)承担保护全市耕地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参与制定并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整理、共享和汇交的监督管理,提供社会咨询服务。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察、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察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

(十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指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十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

(十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十四)负责涉及国土资源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办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县区及本级管理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监测;建设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

(十七)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推进智慧南昌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2个,包括: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南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南昌市地产经营发展中心、南昌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中心、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东湖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青山湖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青云谱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湾里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红谷滩分局、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南昌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高新分中心、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红谷滩分中心、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湾里分中心、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昌地理信息数据中心。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480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事业编制380人;年末实有人数437人,其中在职人员43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退休工资未纳入部门决算数据,社保统发)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表1-9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85,222.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267.64万元,较2017年增加2,157.31万元,增长69.4%;本年收入合计1,279,954.47万元,较2017年减少183,313.73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成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减少189,871.87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79,954.4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285,222.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36,923.24万元,较2017年减少224,328.53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成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48,298.87万元,较2017年增加43,172.11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是:年底市财政返还市土地储备中心宗地成本指标40,570.35万元尚未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348.28万元,占0.9%;项目支出1,225,574.96万元,占99.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83.99万元,决算数为1,236,92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19万元,决算数为27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后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7.40万元,决算数为50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年底未完全支付。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5.76万元,决算数为1,222,24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973.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而决算数包括返还土地出让成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国土专项。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39.60万元,决算数为13,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安排部门日常行政运行经费不含国土专项资金,而决算数包括国土专项。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04万元,决算数为67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主要原因是:2017年棚改工作经费追加2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48.2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380.64万元,较2017年增加1,130.53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已按新会计制度,将住房公积金科目列入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且当年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20.89万元,较2017年增加2001.03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购买人员劳务费、不动产登记大楼办公费及水电费的增长。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55万元,较2017年减少862.85万元,下降85.5%,主要原因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科目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8年决算按新会计制度,将住房公积金科目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100.20万元,较2017年减少392.92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买办公设备等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40万元,决算数为77.82万元,完成预算的40.4%,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33.85万元,下降30.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5.46万元,完成预算的19.5%,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4.05万元,增长287.2%。主要原因是:当年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80万元,决算数为63.67万元,完成预算的51%,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9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食堂就餐使得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且无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60万元,决算数为8.69万元,完成预算的21.9%,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8.91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厉行节约的影响,公车运行维护费得到了有效控制。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2.95万元,较2017年增加422.94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执法监察支队当年罚没收入追加调整预算,相应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5.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8.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7%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属事业单位待车改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部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数量16个,项目总金额1351.66万元。

其中,对“2017-2018年不动产档案扫描和整理项目”、“2018年不动产大楼专用密集架采购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江西优兰德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2018年不动产档案扫描和整理项目完成对2017年和2019年三年新增以及库存的不动产各类登记档案20万余件的扫描和整理,为南昌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平台软件提供准确无误的基础数据,弥补先期工作中因条件制约未能完全按档案管理要求处理档案的问题,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系统的时效性。2018年不动产大楼专用密集架采购项目完成档案密集架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投入运行等工作,确保新采购的密集架持续高效运行,改善档案保存环境,提高档案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组织对“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2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164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7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南昌市一次性补助市土地储备中心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南昌市一次性补助市土地储备中心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南昌市一次性补助市土地储备中心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弥补市土地储备中心行政工作经费的不足,确保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该单位正常运作;二是积极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土地收储和“五到位”工作,扎实做好“净地”出让工作,扎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推动全市建立更为顺畅的土地储备和棚改旧改工作体制机制,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

南昌市一次性补助市土地储备中心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绩效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同时也可作为业务管理部门每年安排该项工作的参考;了解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状况,分析诊断单位内部管理问题,促进单位树立绩效意识、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补充和完善本单位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以便对今后其他项目以绩效评价的方式衡量项目的产出结果和效益目标,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表格详见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分享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