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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20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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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住建提〔2023〕42号

何剑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系业主共有资金,目前主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代管,并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您在提案中指出关于维修资金使用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建议切中要点,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对提升维修资金监管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干部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聚焦强化政治担当,扛稳主体责任,持续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推进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推动责任层层压实、监督环环相扣。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召开了全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资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切实加强教育管理;督促资金中心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梳理和反思党员干部思想深处的理想信念松懈、宗旨意识淡薄等问题,剖析原因,抓好整改。同时,坚持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局分管领导与资金中心班子进行谈话,资金中心班子成员与中心所有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警示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相关通报等形式,加强了党性教育、政德教育和家风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的建议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局于2019年3月在全省率先将城区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权限下放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围绕加强内控管理,完善监管制度,今年我局在认真梳理现有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管理风险和缺陷,重点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目前,已制定印发了《南昌市城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操作细则》,从使用申请、审核、资金划转等全流程进行了明确细化,并制定了配套的申请审核流程图和材料清单。同时,完善了验收决算制度,明确要对工程质量签署验收报告、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并鼓励推行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施工单位,鼓励推行工程监理等监督机制,对施工单位、审价单位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探索建立电子档案,推动信息可追溯、主体可监管;建立了电子表决机制,全面实行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电子表决工作,让业主实名认证后在线表决,进一步保障了签名的真实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三、关于“坚持惩防并举,堵疏治理结合”的建议

为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我局紧盯维修资金等资金密集领域,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深挖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今年,我局紧抓维修资金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廉政风险识别防范,完善维修资金岗位权限管理,分级设置受理、复审、核准岗,明确岗位权限,推动轮岗交流,形成相互监督制约。同时,依托信息系统,推动维修资金数据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受理审核线上留痕,拒绝人为因素更改基础数据,实行了专户行资金划转短信即时通知的预警制度,防范大额资金支付风险。今后,我局将在继续抓早抓小抓预防的同时,加快完善维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存放操作、账务处理以及专户银行考核工作,提高资金管理质效;加强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挤占挪用资金、虚列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坚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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