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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18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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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住建提〔2023〕36号

陈轩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南昌市城区集中供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针对建议1“在市住建部门设立供暖办,规范行业行为”,我局原则上支持设立供暖办的建议。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供暖办需由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建议进一步向市委、市政府提议。

2.针对建议3“适时开展建筑节能改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局积极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降低既有建筑能耗。一是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后,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要求进行了大幅提高。为加强政策的执行,2022年6月29日我局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各开发企业、各图审机构、各设计单位、各施工单位约60家单位,对今年实施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进行宣贯,并邀请专家与我市广大建筑业同仁进行了技术分享交流,进一步加强了新规范在行业中的落实。二是认真开展能源消耗统计调查,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我局开展了南昌市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工作,建立了南昌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数据库,把能耗统计与能源审计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进行,同时建立了我市能耗监测平台,对大型公共建筑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为进一步掌握全市建筑能耗情况,科学制定既有建筑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奠定良好基础。三是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我局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鼓励推广应用墙体屋面保温、节能门窗、新型高效空调系统、外窗可调节遮阳、可再生能源等。近年来,在各方不懈努力下,我市已完成“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等一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局还制定了全市2023~202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工作目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建议的采纳,积极跟踪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技术标准及政策文件制定情况,因地制宜适时完善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推动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3.其他“建议”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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