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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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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住建提〔2023〕43号

农工党南昌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南昌市人才保障性住房的建议》收悉。感谢政协南昌市委一直以来对我市人才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贵单位在该提案中提出的有关人才公寓放宽租赁期限、人才公寓产权购买、新增土地供应、扩大申请对象、加强宣传力度、多渠道筹集房源及完善审核系统的建议合情合理,故我局认为应当立足本部门职能范围,继续配合市直其他部门在市人才办(市委组织部)的统筹带领下持续加强人才保障等服务。

根据提案所反馈的具体问题和建议,现就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一、我市人才工作系市人才办(市委组织部)总牵头,市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等多个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市委人才办抓好相关工作。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人才有关工作,在市委人才办的领导下,立足住房保障和人才购房补贴审核职能,积极配合抓好人才服务相关落实工作。

二、来文所提“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对新市民和青年人等阶段性住房困难群体。2021年、2022年,我市分别筹集5457套(间)、24675套(间),共计30132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连续两年全省第一。由于此项工作2021年刚刚启动,项目筹集建设均需时间,我们已经按上级要求全部开工建设。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督促社会主体加快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以更好地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届时,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目前,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筹集项目1个、280套(间),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筹集项目3个、1063套(间),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筹集项目9个、9899套(间),利用存量闲置房屋筹集项目59个、18890套(间)。

由此可见,在已经筹集的项目中,既存在开发企业利用闲置非住宅建设的,还存在租赁企业依规纳入管理使用的,还有企事业园区利用配套建设用地建设的项目。可以说,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多样,但是,国家政策不鼓励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如确有必要,我局会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关于“提高人才购房补贴审批效率”的建议,经了解,目前市人社局已完善系统,实现了“人才在昌首次购房”的自动对比审核,只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提出异议,才会由我局合同网签备案中心进行人工复核。

我们将认真学习代表所提建议,主动靠前一步,继续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力配合其他单位推动人才公寓政策的贯彻落实。解决好来昌创业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现实困难,帮助他们在南昌更好地实现“安居梦”,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提供积极贡献。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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