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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2021020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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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丽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独立建制的南昌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意义重大。妇幼保健机构是落实妇幼卫生工作的基本载体,是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公共卫生机构。

2、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符合现实需要。目前南昌市户籍人口达到540万,常住人口突破600万,妇幼保健需求量较大,提升对妇女儿童的关爱水平,进一步满足这一需求。

3、设立独立建制的南昌市妇幼保健院是缓解就医矛盾的根本要求。我市市、县两级现有妇幼保健机构10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级9个),均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0个机构中只有3个县级妇幼保健院有临床住院和分娩服务。由于我市一直以来都没有一个独立设置的且按标准化建设的市级妇幼保健院,不能较好的满足我市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全市近60%的分娩量集中在省妇幼保健院和其他省级医院。2016年7月,我市整合市第三医院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源,成立了市妇幼保健院,但也只是挂牌在南昌市第三医院,仍没有独立的机构和编制、人员,还是不能完整落实妇幼保健院的特定职能。2016-2020年全市住院分娩数一直维持在6万-7万之间,设立独立建制的南昌市妇幼保健院不仅能部分缓解妇幼保健就医矛盾,而且能满足不同层次的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多样化医疗保健需要。对确保我市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达到“两纲”要求、提升我市妇女儿童的幸福感有重要意义。

4、已提出申请设立独立建制的南昌市妇幼保健院。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明确要求,省、市、县三级每个行政区域设立1所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机构,保持妇幼保健机构的稳定性。原国家卫计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均应当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目前我委已向市编办提出设立独立建制的南昌市妇幼保健院申请,相关职能部门也表示支持。同时将南昌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列入“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为我市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卫生健康服务。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妇女儿童健康的关心关注!也祝愿你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洪卫提案字〔2021〕42号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20210207号提案的答复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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