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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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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委制订了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杨金权,0791-83888018。

附件: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7月6日

附件

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和任务

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坚持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的原则,积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8名、乡村医生210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38名,培训指标全部下达至5个原有脱贫攻坚任务县(区、局),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

二、2021年培训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卫医师和预防保健师等)培训。各县(区、局)遴选一定数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骨干临床医师、公卫医师或预防保健师,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强化全科理念及全科临床思维的训练,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的早期识别、基层应急处理的综合管理能力。每人每年累计线下培训120天。

(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各县(区、局)遴选一定数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实践,强化全科医学理念及全科临床思维训练,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全科医学新进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性疾病的早期识别、基层应急处理、上报流程及社区联防联控的综合能力。线下培训时间为1年。

(三)乡村医生培训。以有2名以上乡村医生或已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为主,从中遴选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以培训全科医学理念、实践操作技能、基层适宜技术为主,包括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中医药适宜技术、常见病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结合村镇属地化管理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提升传染病筛查、早期识别、及时上报、应急处理、随访管理的综合管理能力。为进一步缓解工学矛盾,乡村医生线下培训基准时长调整为30天。

鼓励各县(区、局)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适宜技术等专题培训,提升乡村医生培训针对性。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培训学员从有意愿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乡村医生中遴选,优先从新进入村医队伍的定向生和大学生村医中推荐,培训应在医师资格考试前实施。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学员从相关需求较迫切或有一定中医基础的学员中遴选。各县(区、局)要结合实际确定专题培训学时,相关学时计入乡村医生线下学习总学时。

三、培训方式

本培训项目实行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培训。依托国家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市级将及时分配培训任务数至各县区,县级管理员认真完成学员遴选工作。

项目线下定向学员须在登陆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于7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两个项目包(10个学时)的学习。

项目非定向学员可在登陆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参加相应类别学习。

(二)线下培训。各县(区、局)结合基层实际,制定本县区培训方案,鼓励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须先完成线上学习,再进入线下培训,线下培训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骨干全科医生线下培训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学员完成线下培训,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国家级医学教育学分。

为保证培训效果,2021年度国家项目办将组织项目定向学员于项目培训结束后,开展线上考核。学员培训考核通过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四、经费安排和使用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即临床医师骨干、公卫医师骨干)和乡村医生培训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各县(区、局)要做好项目资金结转工作,将2020年项目尚未执行完的资金纳入2021年项目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应当在2021年底前执行完毕。要结合实际使用好财政资金,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各县(区、局)在制定培训计划时,要统筹优先满足脱贫地区的培训需求。

各县(区、局)要严格资金管理,根据线下培训方案合理安排和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用于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印刷费、交通费等项目培训相关支出,并做好培训通知、会议手册、签到表、各类费用结算明细单等文字材料的存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各县(区、局)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与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专项工作培训之间有效衔接,避免基层人员重复培训,确保培训项目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二)加强基地建设。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各县(区、局)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基层实际,在备案第一批基地基础上,再推荐一批教学能力强、适合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实践培训的机构作为国家培训基地并向国家项目办备案。鼓励培训基地创新培训形式,认真遴选师资,组织开发课程和编写教案,更好地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

(三)做好需求对接。各县(区、局)卫生健康部门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做好培训与需求的对接,将培训与学员的职业发展紧密结合,调动学员学习主动性。通过开展需求调查,进一步细化线下培训重点,确保培训需求与培训基地培训能力相匹配,既符合学员培训意愿,又能发挥培训基地培训专长。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申报培训内容,探索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线下培训。

(四)做好项目过程监管及绩效评价工作。市卫健委将对培训项目进行跟踪、监测、督导和评估,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考核的重点包括培训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参与情况和培训效果等,各县(区、局)开展专题培训的情况将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加分项。对培训走过场、组织不得力的学员和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对培训效果明显的学员和机构予以表扬。

为掌握各地项目进展情况,请各县(区、局)卫生健康部门在每季度分别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项目年度结束后,各县(区、局)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包括经费使用,项目成效和存在问题等,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卫生健康委基卫科,我委将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附件:1.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任务表

   2.2021年南昌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执行进度表

附件1

2021年度全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任务表

县(区、局)名称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1年)人数

乡村医生(30天)

人数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120天)人数

合计

南昌市

8

210

38

256

南昌县

2

70

12

84

进贤县

2

60

11

73

安义县

1

20

4

25

新建区

2

50

9

61

湾里管理局

1

10

2

13

附件2

2021年南昌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执行进度表月)

              人员类别
培训情况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1年)

乡村医生(30天)人数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120天)人数

线下计划培训人数

线下实际培训人数

执行率

线下培训天数

财政拨款金额(万元)

已使用金额(万元)

经费下拨单位

备注:
    1.
以县区为单位报送;
    2.
线下计划培训人数是按照方案要求的任务数填报;
    3.
每次上报实际培训人数报累计数。
    4.
经费下拨单位指拨付到具体培训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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