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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5-04 15:16:45 浏览量: 字体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建部门,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昌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洪应急办字[2023]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请有关专家于5月10日前将完善的申请材料上报市应急委办公室(申请要求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洪应急办字[2023]13号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协调我市应急管理资源和力量,加强我市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切实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决定组建南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根据突发事件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救灾救助、综合等五大类范围内开展推荐工作,具体分类详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熟悉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以技术类专家为主;一般情况下,各行业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在职人员不纳入专家库(对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突发事件一线处置经验的、确有需要纳入的,需专题研究确定);

(四)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者,经审核认定后,可放宽至中级技术职称;

(五)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正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70周岁),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调查和事件处置等工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和活动;

(七)对应急管理工作有热情、有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或自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或本人自愿申请;由个人根据南昌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见附件1),按照申请条件填写《南昌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自荐)表》(附件2)、《南昌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历证明材料及应急管理经历等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管理课题、专利证书、报告、应急管理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应急委办公室。

(二)审查。市应急委办公室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查,按照择优原则,确定初选专家名单。

(三)公示公告。市应急委办公室将初审后的专家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入选南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

四、专家聘任

专家库成员主要负责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对专家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年度考核制,期满后视情可连聘连任。

五、有关要求

(一)请市直各有关部门将本通知传达至各自主管(监管)的相关应急管理科研机构、院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机构和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对接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并于4月25日前将联络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反馈市应急委办公室。

(二)申请推荐材料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市应急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肖积娟;电话:83986121,13672201816;电子邮箱:syjjyuan@163.com。

附件:1、南昌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

2、南昌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自荐)表

3、南昌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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