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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资促进局

南昌市投资促进局是根据2014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4〕46号)文件设立,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口岸管理等投资促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与之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制定实施细则;起草全市投资促进政策,牵头落实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口岸管理等投资促进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目标以及相关统计、考核和奖惩工作;依据全市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布局,组织制订全市特色产业、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

(三)牵头全市开放型经济重大政策的起草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重大投资促进项目的评审、准入、流转;承担跟踪重大投资促进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相关项目落实的责任;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建立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四)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综合管理,承担市本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解散终止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及转报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使用情况跟踪,确定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收集、通报;负责招商引资网络和全市产业项目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利用外资和引进省外资金工作;具体负责有关重点目标、重大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任务;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境外招商活动的审核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包装和推介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组织、统筹、协调全市产业链招商、重大项目招商和科技创新成果招商;负责组织开展与大企业、大集团和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落实省内区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全市以资源(市场)换投资工作;指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昌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南昌商会)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七)负责研究国内外产业投资动态趋势及投资促进政策,研究拟定投资促进市场化运作政策,拟订全市产业投资促进相关政策、措施及建议;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投资促进工作。

(八)牵头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驻昌商会、驻昌办事机构和我市驻外商会、驻外办事机构的联系、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商会参与南昌的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和开展两地合作交流活动;指导市政府驻外机构引进资金和经济协作业务工作;负责对国内城市支援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拟定促进境外投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组织申报和指导扶持市内企业开展海外兼并、在境外投资新设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按规定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及统计工作;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对国外地区援助、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十)负责拟订口岸发展建设规划以及口岸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口岸管理、口岸物流、电子口岸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开辟国内、国际航线、航班及陆路、水路口岸通道的协调工作,负责推动自贸区、综合保税区、特殊监管区、临空经济区等大通关建设,协调口岸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推进口岸作业区建设并组织验收。

(十一)组织拟订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为来昌投资者及在昌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做好投资促进、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协调重大项目推进;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二)承担南昌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重大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重点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南昌市投资促进局设13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拟订年度工作安排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秘书事务、综合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与监督;负责编制局机关行政经费年度部门预算及年度部门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计档案管理;承办全市开放型经济相关活动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负责信访、综合治理及其他社会性事务;负责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电视会议系统的管理;负责机关各部门的综合协调;组织编写年鉴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管理局属单位人事工作。

3、开放开发科

牵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对外开放战略、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开放型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通报和全市开放型经济调度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开放型经济的考核评比工作。承担南昌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外来投资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利用外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拟订、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规章;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利用国内资金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做好统计、协调、分析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和国内资金投资动态及产业政策;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联系、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县区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与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协调和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对口国内城市支援的组织实施工作。

5、外贸外经科

负责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规章;负责对外贸易工作,协调、指导加工贸易工作;拟订、实施进出口年度计划;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组织实施加工贸易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出口商品商标的依法使用;协调、指导、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工作;协助省级部门管理进出口许可证,组织执行进出口配额招标;指导、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国际市场考察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反垄断相关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促进境外投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归口管理对国外地区援助;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组织申报和指导扶持市内企业开展海外兼并、在境外投资新设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按规定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及统计工作;负责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6、招商推进一科

牵头调研国内外宏观形势的研究分析和全市投资促进重大问题;负责全市投资环境营销,制作招商宣传资料;负责组织实施局领导挂点服务招商工作;收集和统计全市各县区举办招商活动和主要领导外出招商的情况;负责招商小分队和驻点招商人员的指导、管理;负责境内外招商网络、外来投资企业信息库建设和全市产业项目信息动态管理系统的管理与审核;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调度,审核与管理江西省利用省外资金调度系统;负责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认定工作;负责新签约项目投资方的认定(500强企业、央企、上市公司等);市政府招商顾问的聘任、联系和日常管理;市本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申报、目标预算、绩效评价。

7、招商推进二科

负责研究国内外二产投资动态趋势及投资促进政策;研究拟定二产投资促进市场化运作政策,拟订全市二产投资促进相关政策、措施及建议;提出全市吸引外来二产投资的优惠投资政策和有关资源整合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二产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二产项目的评估、准入、选址和流转;负责二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组织开展二产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包装推介全市二产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收集、筛选、提供、跟踪境内外二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负责二产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国(境)外重要经贸代表团组、投资者的接待、洽谈、考察等组织工作;负责境外招商活动的组织和报备审核;负责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的管理工作。

8、招商推进三科

负责研究国内外一、三产投资动态趋势及投资促进政策;研究拟定一、三产投资促进市场化运作政策,拟订全市一、三产投资促进相关政策、措施及建议;提出全市吸引外来一、三产投资的优惠投资政策和有关资源整合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一、三产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一、三产项目的评估、准入、选址和流转;负责一、三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组织开展一、三产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包装推介全市一、三产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收集、筛选、提供、跟踪境内外一、三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负责一、三产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驻昌商会、驻昌办事机构和我市驻外商会的联系、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市政府驻外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引导商会参与南昌的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和开展两地合作交流活动。

9、空港口岸管理科

负责南昌市口岸办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牵头拟订南昌市口岸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南昌市空港口岸发展规划、政策,做好已有口岸的改扩建和扩大对外开放等工作;负责南昌市航空口岸(含作业区)的申报、建设、验收和运营的协调管理工作;推进航空与水运、铁路、公路等口岸的区域合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口岸改革发展及大通关建设,配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问题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防止和处理突发性事件。

10、陆港口岸管理科

参与拟订南昌市口岸总体发展规划;协调南昌市铁路、公路及水运口岸平台(含作业区)的申报、建设、验收、管理、发展;牵头做好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自贸区的申报、建设、验收及运营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南昌市开辟海铁、江海等多式联运和中欧班列工作。 负责推进铁路、公路、水运等口岸与航空等其他口岸平台的区域合作。

11、电子口岸科

参与拟订南昌市口岸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南昌市电子口岸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南昌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南昌市电子口岸数据交换标准、实现南昌地区各相关部门与口岸大通关流程相关的数据共享和联网核查;负责制定建立南昌市电子口岸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应急机制。负责中国(南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组织实施南昌市跨境电商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南昌市跨境电子商务的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

12、投资服务科

建立健全来昌投资者及在昌投资企业的投诉协调和督办工作制度;受理来昌投资、发展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举报投诉,转办、督办、协调有关事宜;提供投资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开展营商环境调研,提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建议。

13、服务贸易科

牵头服务贸易工作,负责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技术进出口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审核、登记及管理工作;负责服务贸易和技术进出口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和服务贸易进出口工作;指导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组织相关促进活动;协调推进重点服务贸易领域出口。规范服务贸易经营秩序,指导服务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管理工作;考核各县区、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状况;指导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牵头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室                  0791-83883697

人事教育科              0791-83884172

开放开发科              0791-83884194

外来投资管理科          0791-83884185

外贸外经科              0791-83884177

招商推进一科            0791-83883510

招商推进二科            0791-83884179

招商推进三科            0791-83884180

空港口岸管理科          0791-83883873

陆港口岸管理科          0791-83884175

电子口岸科              0791-83884092

投资服务科              0791-83884136

服务贸易科              0791-83883489

机关党委                0791-83883950

领导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我局领导分工明确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昌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南昌商会)会长戴琼: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凌鹏:分管人事教育科、空港口岸管理科(南昌市口岸办公室)、陆港口岸管理科。

副局长金伟:分管开放开发科、电子口岸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伟群:分管办公室、服务贸易科、招商推进一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彪:分管机关党委、招商推进二科、招商推进三科、负责六条战线、驻外办事处、专业小分队招商推进工作。

副局长张庆(挂职锻炼一年):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二级调研员赵国华:分管外来投资管理科、协助分管电子口岸科。

四级调研员徐国华:分管投资服务科、协助分管机关党委。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昌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南昌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德:负责市贸促会日常工作、扶贫、“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创建等工作;分管外贸外经科。

AB岗制: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局领导同志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负责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李凌鹏同志与赵国华同志,金伟同志与赵国华同志,曾伟群同志与董德同志,朱彪同志与徐国华同志互为AB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