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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八一干部学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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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行审投字〔2021〕225 号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

报来项目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共南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10月8日)、《南昌市财政局便函》(洪财债便函〔2021〕18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前行力量、努力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原则同意实施八一干部学院项目。

二、项目名称、代码:八一干部学院项目,项目代码2110-360100-04-01-444394。

三、项目单位:中共南昌市委党校。

四、建设地点:红谷滩区青原山路以东、萍乡大街以南、潼溪水库以西、轻武器展示馆以北区域。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7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学术中心、大礼堂、图书馆、学员宿舍、后勤楼、食堂、体育馆及配套景观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待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建设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批复。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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