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代政府草拟了《南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现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nc.gov.cn/)查阅《办法》,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095605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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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
2. 《南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编制说明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