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名称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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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轨道集团 |
工作内容第(二)条第3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第二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情况……”,目前地铁1、2号线延长线TOD综合开发专项规划已按计划开展并形成初步成果,同时结合地铁1、2延长线开工建设要求,建议TOD专项规划能与延长线项目建设时序之相匹配。 |
采纳。完成时限:与第二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的地铁1、2号延长线项目建设时序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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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轨道集团 |
工作内容第(四)条“推进TOD模式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实施”,建议改为:“推进地铁1、2号线延长线TOD模式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实施”,且其完成时限与地铁建设时序相匹配。 |
采纳。(四)推进地铁1、2号线延长线TOD模式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实施; 完成时限:与地铁1、2号线延长线建设时序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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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 |
第三章工作内容中第(一)条“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第(二)条第1点“组织编制《南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第2点“组织编制《南昌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第3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第二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情况,组织编制《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TOD综合开发专项规划》”、第(五)条“建设智慧地下空间管理信息系统”、第(六)条“评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成效” 不涉及我局职能,建议将以上条款的责任单位中删除市城乡建设局。 |
采纳。第三章工作内容中第(一)条“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第(二)条第1点“组织编制《南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第2点“组织编制《南昌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第3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第二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情况,组织编制《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TOD综合开发专项规划》”、第(五)条“建设智慧地下空间管理信息系统”、第(六)条“评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成效”的责任单位删除了市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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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人民政府 |
工作内容部分的第一点“开展城市空间资源调查评价”事宜,建议增加结合“南昌市人防建设规划”相关内容,落实地下空间资源调查,确保项目科学有序开展。 |
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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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人民政府 |
工作内容部分的第二点“建立健全地上地下同步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事宜,建议在编制《南昌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工作时,应结合“南昌市人防建设规划”相关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地上地下同步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
未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