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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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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委属委管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医函〔2021〕19号)等有关要求,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我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印发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周 琼  冷则宏

联系电话:0791—83986304

电子邮箱:ncswjwyzyg@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实施方案

2021年8月4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医函〔2021〕19号)等有关要求,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我委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聚焦老年人看病就医涉及的高频事项,做实做细便利老年人就医服务的各项工作,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全省老年健康事业,努力提高我省数百万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南昌。

二、主要目标

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服务通道,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便利的药事服务,推行出入院”一站式”服务,加强住院老年患者管理,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指导服务,推动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增设老年人服务窗口,推广老年友善沟通服务和推动与社区联动服务等综合措施,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重点任务

(一)设立老年人绿色服务通道

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医疗机构应当优化老年人进入本机构的预检流程,在入口处安排专门人员,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对于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应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二)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

1、医疗机构要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同时畅通家人、亲友、基层医务人员等代为老年人挂号的渠道。

2、医疗机构在做好非急诊全面预约的基础上,应当根据本机构就诊患者的实际情况,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特殊就医人群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

3、三级医院应当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开放一部分号源,优先用于老年人挂号。推动医联体牵头医院逐步将预约诊疗信息系统延伸至医联体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畅通双向转诊通道。

(三)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

1、鼓励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不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的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简化网上办理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

2、在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同时,医疗机构结合老年人就医需求,为老年人保留并增加部分人工服务窗口,实现与自助设备相同的功能。

3、医疗机构要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

4、医疗机构在门诊设立标识清晰的老年人综合服务点,对老年人增加人文关怀,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综合服务。

5、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开设老年人综合服务门诊,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用药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四)提供方便用药服务

1、医疗机构要推行门诊智慧药房建设,推动处方系统与药房配送系统对接,减少患者取药等候时间。

2、医疗机构应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的有关要求,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的次数。

3、医疗机构积极推行中药饮片代煎、药物配送、用药咨询等服务,方便老年人就近配备慢性病常用药物。

(五)优化出入院服务流程

1、医疗机构应当不断优化出入院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入院综合服务中心或窗口,统一办理住院所需的信息登记、住院缴费、住院前检查检验预约等各类事项。

2、医疗机构在病区或住院部提供出院费用结算、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出院小结打印等“一站式”服务,让老年人办理出入院更便捷。

(六)加强住院老年患者管理

1、医疗机构加强住院老年患者安全风险的管理,如肺栓塞、跌倒、误吸、坠床等,建立高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2、医疗机构对住院的老年患者开展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管理,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提供膳食营养服务。

3、医疗机构鼓励患者及家属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服务老年患者的能力。

(七)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

医疗机构需安排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缴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

(八)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

1、医疗机构根据老年人特点改善就医环境,配备必要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在门诊和住院病房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2、医疗机构在主出入口应当设置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点,并有安全标识。医疗机构内的标识应当清晰、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九)加强老年人的宣传指导服务

1、医疗机构应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老年人宣传运用智能技术就医,开展适宜老年人的医疗相关智能技术的培训,帮助老年人熟悉互联网医疗服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引导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逐步适应现代就医模式。

2、医疗机构要开展老年人健康相关知识讲座,在增加老年人健康知识的同时,反复宣传本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培养老年患者良好的就医习惯。

(十)推动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医联体、互联网等手段将服务延伸至老年患者家中,按照《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视、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根据《居家医疗服务参考项目(试行)》结合实际优先开展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

(十一)设置老年人服务窗口

1、各医疗机构在使用自助设备且设备设置充足、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应科学评估,为老年人增设老年人服务窗口,在挂号、交费、取药、检查检验等环节执行老年患者优先制度。

2、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医疗费用,尊重老年人的付费习惯。

(十二)倡导老年友善沟通服务

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和培训,增强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建立医务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用语和服务行为规范,针对老年人提出的诉求,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仔细记录、客观核实、妥善解决、强化改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十三)推动与社区联动服务

1、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朋友提供健康评估、个人和家庭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与指导、疾病筛查、慢性病连续管理、转诊跟踪、社区康复等综合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2、医疗机构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为老年人提供日常健康管理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卫健委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便利老年人就医的相关工作,将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7月16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二)定期分析评估,坚持问题导向

各县(区)卫健委要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影呴老年人就医感受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便利老年人就医的举措。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满意度监测、分析和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流程,不断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我委将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对患者满意度进行持续监测考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三)加强宣传引导,树立行业形象

各县(区)卫健委和医疗机构要将宣传与便利老年人就医服务工作同步推进,我委将适时组织对便利老年人就医服务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有关工作经验和成果,年内坚持每月20日前书面报送一次本县(区)本单位此项工作推进情况至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我委将对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有益经验,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孝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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