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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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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202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23号)精神执行,并与2021年秋季确定的目录保持一致。

2.为确保课前到书,各县(区)教体局务必于10月22日前将本县(区)汇总的订数分别报我局义务教育工作科(联系人:张景华,电话:83986482)、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科(联系人:莫娓,电话:83986480)和当地新华书店。各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直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务必于10月21、22日之内将本校订单报市中学图书馆工作中心组(南昌二中初中部二楼)。各中小学校教材如需备货,备货量控制在总订数的1%以内。开学后半个月内,各中小学要将多余的教科书退回新华书店,避免资源浪费。

3.各县(区)教体局和全市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在市教育局下发的目录之外另行增加任何形式的书目,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对不按规定征订教材教辅材料的,一经发现核实将严肃查处,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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