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区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城区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 年 10 月 20 日
(注:此预案2020年10月20日印发实施。)
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区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