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服务指南)
2.南昌市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方式的实施细则
7.南昌市餐饮经营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一次性资金补贴申报实施细则
9.南昌市餐饮、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报实施细则
10.南昌市主城区“菜篮子”网点企业保供稳价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11.南昌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费用补贴申报实施细则
15.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延期缴纳税款
二、事项内容:
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可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政策有效期:
长期
四、服务对象:
纳税人
五、申请条件: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是指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进行核准。
六、办理流程:
1.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3.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纳税人出具《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清单》,代办转报省税务局;
4.省税务局依照规定对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准,对数额较大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核准,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七、申请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已实名认证的无需提供);
3.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的报送条件为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情形需提供(已实名认证的无需提供);
4.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的复印件。
八、申请时间: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九、申请方式:
1.线上: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2.线下: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十、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各级县、区级税务机关受理,省级税务机关核准。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周红钢
联系电话:0791-88531825
一、事项名称:
调整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方式
二、事项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及应对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5月1日起调整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方式,由按年缴费调整为按月缴费。
三、政策有限期:
2022年5月1日—长期
四、服务对象:
全市城镇职工参保单位(人)
五、申请条件:
无,由市医保局调整自有医保信息系统模块即可
六、申请时间:
无
七、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八、承诺办结时限:
无
九、办理部门: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十、咨询方式:
联系人:齐政
联系电话:0791—83986857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
二、事项内容:
(一)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的房屋,2022年减免六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国有企业的房屋减免三个月租金。
(二)国有企业所属各级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的房屋,比照国有企业的房屋,减免金额按不少于国有合计持股比例对应的金额,出租企业与承租户平等协商后执行。鼓励企业按国有企业的房屋标准减免。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承租委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各级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的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条件:
符合政策要求承租企业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六、办理流程:
(一)符合政策要求的承租户向出租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符合服务业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条件的相关材料,出租企业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通知承租户并给予减免。
(二)鼓励对老承租户实行“免审即享”新模式,各企业通过梳理减租资产和承租户清单,对于现有材料能够证明其符合减租政策的承租户,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直接予以减免。
七、申请材料:
(一)《租金减免申请》
(二)符合服务业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根据国家统计局出台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指标材料(也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助企纾困服务专区”进行查询)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申请时间:
2022年3月25日—2022年8月31日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出租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收到完整申请材料起,20个工作日以内。
十一、办理部门:
市国资委所属各出租企业
十二、咨询方式: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邹雪峰13870091966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胡祖浩13732917831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洪建华13970967955
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余芳13097286213
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熊伟坤13767014008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聂嘉颖15797761977
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刘鸣13870069351
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廖佳莹15170419248
水费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应对疫情水费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二、事项内容:
事项一:对封控区、管控区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4月应缴交的自来水费给予10%的补贴。
事项二: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月份欠费不停水,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三、政策有效期:
自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事项一:封控区、管控区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事项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条件:
事项一:封控区、管控区域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享受水价优惠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参加)
事项二:无需申请
六、办理流程:
事项一:①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用户向所属营业部门申请;
②营业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一个抄表周期内执行
事项二:免申即享
七、申请材料:
事项一:①水表所在地户号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所属社区或村委出具的封控区、管控区证明及其他管控区证明材料(写明企业名称、户号、封控时间、封控区、管控区名称)
事项二:免申即享
八、申请时间:
自2022年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九、申请方式:
事项一:符合申请条件的用户线下向洪城环境各营业网点、供水服务中心申请
事项二:免申即享
十、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一:一个抄表周期
事项二:免申即享
十一、办理部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166
市政公用集团城南客服中心:井冈山大道1103 号
市政公用集团城北客服中心:叠山路409号
江西洪城环境客户服务中心:朝阳洲中路61号
城东供水服务中心:城东大道中国石化加油站东北350米
城南大道营业所:新溪桥东路(康泽园15栋)
长麦路营业所:新建区长堎镇长麦路与少华路口
望城营业所:新建区望城新东兴大道655号
城西供水服务中心:新建区长堎镇长征东路181号
城北供水服务中心:双港东大街1568号
湾里水司罗亭营业所:湾里管理局罗亭建昌大道12号
扬子洲水厂:扬子洲镇青扬北路
气费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燃气)应对疫情气费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二、事项内容:
(一)对认定在封控区、管控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4月发生的管道天然气费给予10%的补贴;
(二)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月欠费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三、政策有效期:
自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31日
四、服务企业: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用气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条件:
(一)10%气费补贴:在2022年4月30日前,在用南昌燃气管道天然气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经营区域处在封控区、管控区内的,2022年4月发生的管道天然气费给予10%的补贴。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已享受优惠气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违约金减免:对受疫情影响的,且使用南昌燃气管道天然气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4月因欠费产生的违约金免申即享。
六、10%气费补贴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申报材料要求,将资料提交到南昌燃气就近营业网点。
2.南昌燃气对申报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企业地址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3.当场调取抄表记录与申报单位确认用气量及用气金额,测算补贴费用。
4.所有材料经南昌燃气审核通过后,补贴费用将以气费形式划入申请企业关联燃气户号内。
七、10%气费补贴申请材料:
1.填写南昌燃气气费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属地政府或社区提供的属于封控区、管控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申请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7月31日
九、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线下向南昌燃气各营业网点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办结。
十一、咨询方式:
24小时咨询热线:0791-88612777或96166
燃气公司昌北营业处:庐山南大道197号
燃气公司城东营业处:北京东路1198号天泽园
燃气公司城南营业处:京山北路188号(玉带明珠邮政住宅小区旁)
燃气公司城北营业处:佑营街97号
燃气公司九龙湖营业处:南昌市新建区绿地悦城E区商业街
新建区燃气有限公司长堎营业处:新建区长堎镇融创—红谷世界城26栋102铺(子实路)
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南昌县澄湖北大道1089号
燃气公司赣江新区营业处:新祺周神农大道45号
一、事项名称:
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事项内容:
对全市范围内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属确诊、疑似、无法排除、密切接触的集中收治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向贷款放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继续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疫情期间
四、服务对象:
个人、小微企业
五、申请条件:
1.对全市范围内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属确诊、疑似、无法排除、密切接触的集中收治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向贷款放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继续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2.优先办理对象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创业者或小微企业。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贷前调查(可通过视频调查方式);
4.审查推荐;
5.银行核贷。
七、申请材料:
申请贷款展期所需材料
1.填写《南昌市受疫情影响创业担保贷款展期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其他相关材料。
八、申请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九、申请方式:
线上--1.微信公众号申请。手机微信搜索:“江西人社”公众号,进入页面后点击“贷款申请”,按提示操作。
2.手机APP申请。下载“江西农商银行e百福”手机APP,进入页面后点击“创业贷”,按提示操作。
3.电脑pc端网页版申请。登录“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平台”网页,网址https://www.jxcydbdk.com/home,注册后,按提示操作。
线下--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十、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十二、咨询电话:
0791-83803828
暂停营业一次性资金补贴申报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餐饮经营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一次性资金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2022年单位或所属门店实际经营地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的,经所在县(区)核实后,予以每家单位不超过0.3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南昌市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印发执行之日起生效
四、服务对象:
截至2022年4月30日仍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内(在库)的南昌市限上餐饮经营单位(含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产业活动单位),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且本单位或所属门店实际经营地在2022年3月16日-4月30日期间,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的餐饮经营单位均可享受。所需资金由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担。
(一)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2021年营业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每家单位0.3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二)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2021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的,给予每家单位0.2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上述营业额数据以统计网上直报系统中数据为准。2022年新入库餐饮经营单位依据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累计营业额,参照上述标准享受。
六、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七、承诺办结时限:
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诺时限为准
八、办理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南昌市商务局 陈旭
联系电话:0791-83883489
十、其他: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申报指南及内部工作流程,方便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免申即享。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体育消费券(南昌体育一卡通)发放
二、事项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和拉动市民体育消费水平和消费动力,扶持我市体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发放2022年南昌市体育消费券(南昌体育一卡通)。
三、发放时间:
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发放对象:
在昌人员
五、适用范围:
符合南昌体育消费券(南昌体育一卡通)发放活动相关条件的体育教育培训机构
六、发放平台:
“i南昌”微信小程序等第三方平台
七、金额设置:
总额度为300万元。
八、申请材料:
参与南昌体育消费券(或南昌体育一卡通)活动的体育教育培训机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体育教育培训机构概况,包括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培训场地面积、设施设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项目的开放时间和价格列表,并加盖公章;
4.培训场馆权属证明,若为租赁场馆,需提供租赁协议,租赁期限需一年以上;
5.提供游泳、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培训的体育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供对应的许可证;
6.教练资质证明;
7.疫情期间,体育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供做好疫情防控的说明和承诺等材料。
九、申请时间:
自通知下发日起
十、申请方式:
线下向所在县区体育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刘俊
联系电话:0791-83986922
南昌市餐饮、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
检测、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餐饮、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南昌市餐饮、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6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截至2022年6月30日仍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内(在库)的南昌市限上餐饮、零售经营单位(含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产业活动单位,统称为企业,下同),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对企业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员工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支持;对企业防疫消杀的支出,给予50%补贴支持。所需资金由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担。
六、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七、申请材料:
1.南昌市限上餐饮、零售企业纾困解难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2022年3月22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开展员工核酸检测费用发票;
4.防疫、消杀物品购置发票(如企业自行开展防疫、消杀工作,须提供);
5.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防疫、消杀服务合同(协议),第三方开具的费用发票(如企业防疫、消杀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须提供);
6.相关费用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
7.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第1项需提供原件,第2—7项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2022年7月31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诺时限为准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南昌市商务局 陈旭、蔡志强
联系电话:0791-83883489,83884222
十三、其他:
该政策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字〔2022〕14号)第11条不重复享受。
南昌市餐饮、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 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请表 (2022年 月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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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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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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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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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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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餐饮业 □零售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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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总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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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消杀(不含核酸检测)支出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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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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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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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 |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
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主城区“菜篮子”网点企业保供稳价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南昌市主城区“菜篮子”网点企业在保供稳价方面给予500元一次性补贴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南昌市主城区的“菜篮子”网点(指销售蔬菜、肉制品等的经营主体,不含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经营单位(含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统称为企业,下同),已享受相关防疫补贴政策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由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开发区、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核定。所需资金由所在的区(开发区、管理局)政府承担。
六、办理流程:
(一)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开发区、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各区(开发区、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资格及申报表审核并履行有关程序后,按规定兑现拨付资金。
各区(开发区、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七、申请材料:
南昌市主城区“菜篮子”网点企业保供稳价申请表。
八、申请时间:
2022年7月31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开发区、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以区(开发区、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承诺时限为准
十一、办理部门:
各区(开发区、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谌丽群
联系电话:0791-83884219
南昌市主城区“菜篮子”网点企业保供稳价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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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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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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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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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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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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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 |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目前企业未享受相关防疫补贴,且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2022年 月 日 |
费用补贴申报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费用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在我市注册落户的A级以上物流企业、省级重点商贸物流企业,自费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开展了核酸检测的,给予核酸检测费用补贴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6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在我市注册落户的A级以上物流企业、省级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已享受相关政策或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条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对在2022年3月22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企业按照防疫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50%补贴支持。所需资金由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承担。
六、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2.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七、申请材料:
1.南昌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费用补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电子执照或复印件);
3.与核酸检测第三方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核酸检测相关费用发票;
4.本企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名单。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申请时间:
2022年7月31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诺时限为准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 系 人:南昌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信息化科 章芷筠
联系电话:0791-83884218
十三、其他: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字〔2022〕14号)第22条与《南昌市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第8条不重复享受。
附件
南昌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员工
核酸检测费用补贴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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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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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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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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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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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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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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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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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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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免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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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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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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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 |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 章: 2022年 月 日 |
费用补贴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邮政快递企业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在我市注册落户并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邮政快递法人企业、分支机构,自费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开展了核酸检测的,给予核酸检测费用补贴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6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在我市注册落户并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邮政快递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已享受相关政策的、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或有严重影响疫情防控规定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条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对在2022年4-6月期间,企业按照防疫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50%补贴支持。所需资金由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承担。
六、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市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七、申请材料:
1.南昌市邮政快递企业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补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电子执照或复印件);
3.申报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
4.与核酸检测第三方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核酸检测相关费用发票;
5.本企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名单。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分支机构加盖法人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2022年7月31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以市邮政管理部门承诺时限为准
十一、办理部门:
市邮政管理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 系 人:南昌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余乐文
联系电话:0791-86381973
附件
南昌市邮政快递企业重点人员
核酸检测费用补贴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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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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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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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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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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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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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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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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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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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免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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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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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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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 |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 章: 2022年 月 日 |
扶持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旅游景区纾困解难扶持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依法依规正常经营开放的全市A级旅游景区,经所在县区核实后,分别给予每家5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10万元补助、每家4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5万元补助、每家3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3万元补助。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A级旅游景区
五、申请条件:
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全市A级旅游景区
六、办理流程:
符合扶持条件的A级旅游景区向属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由县(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联合县(区)财政局对申请景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由县(区)先行兑现。
七、申请材料:
《申请表》(见附件),景区申请报告,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申报景区向属地县(区)文化旅游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区)文化旅游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沈锦康
联系电话:0791-83883831
附件
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旅游景区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
景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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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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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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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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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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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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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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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受疫情影响情况 |
(主要简述景区在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经营发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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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县(区)财政局审批意见 |
签署意见并盖章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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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审批意见 |
签署意见并盖章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扶持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影院纾困解难扶持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我市所有影院按照每个座位5元给予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全市所有影院
五、申请条件:
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影院
六、办理流程:
符合扶持条件的影院向属地电影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由县(区)电影主管部门联合县(区)财政局对申请影院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由县(区)先行兑现。
七、申请材料:
《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放映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申报影院向属地县(区)电影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区)电影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南昌市文广新旅局电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0791-83883355
附件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影院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
一、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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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内容由法人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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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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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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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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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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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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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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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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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座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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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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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县(区)电影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签署意见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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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电影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文广新旅局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星级旅游饭店、绿色
旅游饭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依法依规经营的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发放纾困扶持补贴,经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给予每家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予以0.8万元的一次性纾困扶持补贴,每家酒店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截至2022年4月30日仍具备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资格的南昌市星级旅游饭店及绿色旅游饭店(统称为企业,下同)。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
六、办理流程:
1.企业向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受理相关申请材料,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后,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七、申请方式:
线下--向营业地址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八、申请材料:
1.《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资格证明材料(证书、批文、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之一);
上述申请材料第1项需提供原件,第2—3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九、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十、申请方式:
线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部门: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十三、咨询方式:
联络人:具体咨询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具体咨询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附件
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星级旅游饭店、 绿色旅游饭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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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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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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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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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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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星级旅游饭店 □绿色旅游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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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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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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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 |
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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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县(区)财政局审批意见 |
签署意见并盖章: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纾困解难扶持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旅行社服务网点纾困解难扶持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依法依规经营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发放纾困扶持补贴,经所在县(区)核实后,给予每家旅行社服务网点0.3万元的一次性纾困扶持补贴,同一经营地址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2022年3月12日之前在南昌市各县(区)备案的旅行社服务网点。
五、申请条件: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营业执照,为存续状态。
2.旅行社服务网点已按照《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六、办理流程:
1.旅行社服务网点填写《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旅行社服务网点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属旅行社盖章同意后,向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公示等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七、申请材料:
1.《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旅行社服务网点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
2.旅行社服务网点营业执照(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3.旅行社服务网点实际负责人身份证(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4.2022年3月12日处于合同期内的房屋使用证明(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有关房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
八、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营业地址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具体咨询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具体咨询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附件
旅游网点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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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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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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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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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真实性承诺 |
本人为旅行社服务网点实际经营人,已明白有关申请要求,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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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旅行社 审批意见 |
我公司 服务网点依法依规经营,该申请人 为此服务网点实际经营人,同意此网点向政府申请旅行社服务网点纾困解难补助,请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支付至我公司该网点申请人的本人实名银行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支付款项至上述银行账户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全部自行承担。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县(区)财政局审批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纾困扶持措施
二、事项内容:
(一)减免出租车驾驶员一个月的承包租金,对落实租金减免一个月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予以经营权延期3个月的奖励;
(二)对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届满后予以经营权延期3个月。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5-2032/05
四、服务对象: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
五、申请条件:
(一)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或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应在车辆经营期限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车辆一次性延长经营期限手续。延长时间自车辆经营期限届满后第一日开始计算,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90日),每车只能办理一次。
(二)车属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符合延长经营期限条件的车辆可在本轮或下一轮经营期限内申请办理延长经营期限手续;在本轮或下一轮车辆经营权期限届满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以任何形式办理延长3个月的经营期限手续。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凡符合延长经营期限办理条件的车辆,车属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车辆延期经营申请。申请人应事先查验车辆相关营运保险、检验有效期限以及客运违章记录等情况,对照办理条件提出申请,并领填《疫情期间登记在册巡游出租汽车一次性延长经营期限申请表》。
(二)受理。由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车辆延期经营申请。申请人应一次性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清单见第七条)。
(三)初审。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受理车辆延期经营申请后,经初审符合办理条件的,按程序报市交通运输局复核。
(四)复核。市交通运输局对申请情况进行复核,符合相关要求的,予以批准一次性延长3个月(90日)经营期限,并在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权资质证》备注栏中签注经营期限和日期。
(五)后续更新。车辆延长经营期限届满需更新继续经营的,由车属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车辆更新手续,办理车辆更新手续时应查验其延期经营情况。
七、申请材料:
(一)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1.《疫情期间登记在册巡游出租汽车一次性延长经营期限申请表》。
2.车辆《经营权资质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落实减免出租车驾驶员一个月的承包租金的相关证明。
(二)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
1.《疫情期间登记在册巡游出租汽车一次性延长经营期限申请表》。
2.车辆《经营权资质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时间:
2022/05-2032/05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十、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罗成
联系电话:0791-87837920
一、事项名称:
实施服务业企业扶持政策
二、事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予以一次性资金补贴。
1.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五类服务业企业,经营地在封控区、管控区内的予以每户3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其他区域内的予以每户1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2.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四类服务业企业,经营地在封控区、管控区内的予以每户2万元一次性资金补贴,其他区域内的予以每户0.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1-2022/06
四、服务对象:
企业
五、申请条件:
申报企业为2022年6月底前在国家统计局名录库内且正常经营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包括以下行业:(1)交通运输业;(2)邮政业;(3)商务服务业;(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互联网和相关服务;(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租赁业;(9)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六、办理流程:
1.市发改委按照全市政策兑现安排组织开展政策兑现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根据要求梳理报送符合条件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名单至市发改委,封控区、管控区内企业名单应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确定;
3.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先后对企业名单进行复核,提出审核意见;
4.市发改委形成政策兑现资金计划商市财政局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
5.市财政局按照经市政府的批复将补贴资金分解下达至相关县区;
6.相关县区按资金计划将补贴资金下达至相关企业。
七、申请材料:
无(免申即享)
八、申请时间:
无需企业申请
九、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由各县区根据要求梳理符合条件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名单报送,具体时间待正式通知。
十、承诺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内(其中:1.各县区初审转报10个工作日内;2.市发改委审核5个工作日内;3.市统计局复核5个工作日;4.市财政局复核5个工作日内;5.市政府复核5个工作日内;6.市财政局资金下达5个工作日内;7.资金到达县区财政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至企业。)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科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黄如桃
联系电话:0791-83884003
一、事项名称:
实施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
二、事项内容:
将物流业列入2022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扶持领域,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等。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1-2022/06
四、服务对象:
企业
五、申请条件:
1.在南昌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21年以来新开工的在建项目,并在202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前置手续,项目建设资金能落实到位。原则上1个企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
3.其他在申报通知中列明的条件。
六、办理流程:
1.发改部门按计划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项目申请单位向属地发改部门进行申报,由属地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通过后推荐至市发改部门;
3.市发改部门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县区上报项目进行审核,经复核、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公示等相关程序后联合市财政部门报请市政府批准;
4.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批复,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申请材料:
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主要包括:
1.项目申请表(详见度申报通知);
2.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申报通知);
3.项目基本情况;
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5.项目批文(审批、核准、备案);
6.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材料;
7.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
8.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9.相关合同、协议、发票票据、付款凭证等;
10.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承诺书。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线上--南昌市政务服务网或赣服通APP
线下--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发展改革部门(服务业发展局)
十、承诺办结时限:
55个工作日内(其中:1.各县区初审转报10个工作日内;2.市发改委审核5个工作日内;3.第三方评审15个工作日;4.市发改委复核5个工作日;5.市财政局复核5个工作日内;6.市政府复核5个工作日内;7.市财政局资金下达5个工作日内;8.资金到达县区财政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至企业。)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科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黄如桃
联系电话:0791-83884003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对受疫情影响的建设工程予以财政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辖区内在2022年3月12日前已开工但受疫情影响按政府要求采取停工措施的市、区在建的建设工程(不含小散工程),按建设工程项目给予3万元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5—2022.12
四、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土建施工项目(不含小散工程)的施工单位。
五、申请条件:
2022年3月12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已开工的房建市政土建施工工程因受疫情影响按政府要求采取停工措施的工程,同一工程项目获市、区两级补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
六、办理流程: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向所在地县区住建部门按规定提出申请;
2.县区住建部门按规定开展补贴申报的受理认定工作;
3.申请项目的现场监管部门对项目的开工、停工情况初审认定;
4.申请项目初审认定后报属地县区住建部门评审,经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属地财政部门审核,资金由县区先行兑现。
七、申请材料:
1.南昌市受疫情影响建设工程财政补贴申请表;
2.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3.2022年3月12日前已开工证明材料及盖章复印件;
4.2022年3月12日前开工后因受疫情影响按政府要求采取停工措施的证明材料及盖章复印件。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在建工程所在县区住建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具体咨询县区住建部门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区住建局。
十二、咨询方式:
具体咨询县区住建部门。
附件
南昌市受疫情影响建设工程财政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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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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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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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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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
受疫情影响按政府要求停工时间 |
|
申请单位承诺 |
我公司承诺**项目于**年**月**日前已开工但受疫情影响按政府要求于**年**月**日采取停工措施,已明白有关申请要求,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承诺人: 时 间: |
||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住建 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企业信用修复
二、事项内容:
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1-2022/12
四、服务对象:
全市企业
五、申请条件:
(一)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已满3个月。
(二)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已满6个月。
六、办理流程: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 击“行政处罚”栏“在线申请修复”,根据提示下载相关资料模板填写并上传材料。
七、申请材料:
(一)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
1.信用修复承诺书(材料一);
2.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主要登记证照(材料二);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三);
4.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材料四)。
备注:选择由信用主管部门修复方式提供材料一、二、三。
选择由行业主管部门修复方式提供材料一、四。
(二)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
1.信用修复承诺书;
2.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主要登记证照;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
4.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5.信用报告。
八、申请时间:
2022.1.29-2022.12.30
九、申请方式:
线上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提交相关材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十、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信用中心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宋霜
联系电话:0791-86382611
一、事项名称: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信用修复非接触式办理
二、事项内容:
(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三、政策有效期:
2020/06 —长期
四、服务对象:
企业
五、申请条件:
(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条件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2.因未按规定公示有关即时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履行相关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
3.因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更正其公示的有关信息的;
4.因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条件
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4.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六、办理流程:
(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1.企业通过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点击“异常名录移出”模块,网上提交移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2.市场监管部门查实确认,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移出的决定;
3.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进入企业界面,再点击“信用修复”模块,注册登录后下载《江西省失信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表》《承诺书》;
2.企业如实填写并加盖印章,经处罚机关签署意见、盖章;
3.上传上述两种信用修复材料及罚款到帐凭据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七、申请材料:
(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材料
1.《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
5.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同情形,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材料
1.《江西省失信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表》;
2.《承诺书》
八、申请时间:
工作日时间
九、申请方式:
线上—— 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
线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
十二、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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