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江西鸿昌精英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昌市通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回复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现因你公司通过工商注册地址经营、注册电话均无法联系,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复议重新审理通知书》(洪府复重字〔2024〕1号)送达给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文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府领取上述复议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1-83884740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