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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1-25 15:08:03 浏览量: 字体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切实抓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向前迈进。

一、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1.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9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我市决定取消和调整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367项。其中,取消204项(含停征2项),调整163项(含下放19项、承接4项、调整111项、整合17项、新增12项)。精简前,市本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816项(其中公开4090项)。精简后,市本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356项(其中公开1789项),减少2460项(其中公开事项减少2301项)。

2.推动事项集中办理。一是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立南昌市行政审批局,整合33个市直部门的188大项行政许可及相关联的审批事项,实现“只进一扇门”,“一枚印章管审批”。二是集成优化大厅窗口设置,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市场登记、投资项目等八个分类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综合出件”集成化工作模式。三是推行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受理”,按照“综合受理、协同办理、限时办结”原则,推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张流程图”,以“一窗”解决“多头跑”问题,一揽子解决投资项目全流程办理事项。四是全面打通了省市政务网,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企业和群众不仅可通过省市政务服务网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还可在线提交材料办理,实现在线材料预审、材料核验和全程网办。

3.稳妥推进“一次不跑”改革。今年我市公布了三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共计93项。其中,第一批26项,第二批48项,第三批19项。这些“一次不跑”事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均可通过采取网上办理、上门服务、邮递办理等措施,实现办事无需前往或只需一次前往办事大厅,让办事“零跑动、少跑路、快速办”,减少了市民办事的时间和经费成本,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

4.压缩重点事项办理时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省政府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市发布《关于房屋交易、税费缴纳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试运行)的通告》,自2018年7月30日起实施在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完成房屋交易、税费缴纳与不动产登记申请,实现取一次号、交一份材料、进一个窗口。同时压缩重点事项办理时限,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均已分别压缩至7个、3个工作日。

5.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一是制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考核方案,围绕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归集信息、诚信主题活动、先进典型培植等方面,细化量化诚信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以严格的考核机制来共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将“诚信南昌建设”作为重点考核指标纳入《2018年度南昌市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督促各县区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切实提升社会信用建设水平。

二是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我市已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持续推送双公示内容至“信用江西”和信用中国(江西南昌)网站,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各部门网站均在显著位置公开了双公示有关内容,并链接了“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西”网站。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市已向省平台推送近15万余条高质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

三是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信用事件信息公开、信用制度信息公开、双公示信息公开、黑名单的公开程度和其他政务公开程度,不断提升政府信用信息的透明度。

四是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出台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完善我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信用南昌”建设步伐。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各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精神,将国家、省、市关于对能源、房地产等领域失信企业联合奖惩的备忘录及时转发至单位和各县区,并督促各单位抓好落实;制定实施《关于对我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以及市直各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五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及《江西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赣府字〔2017〕94号)精神,我市出台了《南昌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6.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8年,全市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0个(市级组织项目1个涉及县区一级领导2名,县级组织项目9个涉及乡镇一级领导干部12名)。共查出各类问题82个,充分发挥了审计防护体系作用,为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2018年8月9日开始组织实施的中共新建区委书记、新建区人民政府区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于9月30日结束,通过审计,揭示和披露新建区在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以及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四方面存在的问题48个,成果显著。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为做好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8月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征询立法建议项目,并同时通过中国南昌网站等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研究确定立法计划项目时,优先考虑城市建设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的项目,将《南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修订)、《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南昌市赣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废止)》、《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若干规定》、《南昌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列入《南昌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法规审议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市人大,规章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已发布实施。

2.完成相关清理工作

证明事项清理。市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8月14日下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将设定证明事项的市政府规章和设定证明事项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及其部门、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设定证明事项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等纳入清理范围,明确了清理标准和清理步骤。我市清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省政府报送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报告》,同时对涉及证明事项的1件规章和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

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南昌市实际,2018年度,我市开展了四次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洪府厅字〔2018〕347号)、《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18〕380号)、《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汇总了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清理结果并按要求上报。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018年,我市继续巩固近几年形成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重要制度成果,严格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试行)》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办法》等六项配套制度和《南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立档规定》的规定,推进重大决策的制定和立档。如南昌市水价调整、南昌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和修编等重大决策的出台均通过了广泛听取意见,召开听证会、专家评审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规定程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决策过程资料。

2.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

2018年,我市公职律师工作有序推进,公职律师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目前,我市共有公职律师办公室7家。各公职律师办公室在参与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文件材料审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继续一周两次坐班式服务,全年审查各类文件、合同协议共150余件次,为我市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和处理疑难法律事务发挥了重要的风险防控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18年6月、9月,我市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组,对7个县(区)、28个市直部门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检查,重点对《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的促进了我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

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2018年第一季度我市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在通过平台开展行政检查时,需要先报送检查任务,通过审查后再开展,做到程序规范、严格报批,避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联合抽查,主要采取由相关部门在制定计划时选择参与联合检查,然后线下执行联合检查,线上分别录入结果的形式开展。市旅发委、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药监局等部门开展了60次联合抽查。截止12月10日,我市共完成抽查任务189项,产生检查结果2025项,均由系统自动将检查结果推送至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一是出台了《南昌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助于形成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二是结合案卷评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市法制办会同市检察院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查找是否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问题。三是对行政执法部门“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了检查,了解移送案件的情况,前三季度共移送案件94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2018年,对于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均积极答辩并依法出庭应诉,并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去年我市收到南昌铁路运输法院送达的司法建议书1件,主要内容为我市房屋征收过程中36平米的认定问题。收到该建议书后,市法制办汇同市房管局认真研究,于2018年11月19日向南昌市铁路运输法院做出书面回复,及时进行了反馈。

2.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完成了相关单位政务云衔接工作。按照“推进基础设施集中,省级政府部门新建信息系统统一部署到省级政务云平台,原有信息系统逐步迁移到省级政务云平台”要求,完成了南昌市外侨办网站、南昌市应急办全省政府值班信息平台部署到南昌市政务云平台的工作。

二是完成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前期工作。2018年9月,市发改委对我市信息化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初步摸底。目前,已有100个市直部门、11个县区报送了相关材料,正在进行数据统计,为下步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完善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深入推进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市发改委根据南昌市“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分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了市直各单位及县区的共享数据需求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共上报243项共享数据需求。同时,做好相关技术支撑保障工作,升级完善了南昌市电子政务统一共享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称数据交换平台)相应功能,积极配合各数据需求部门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获取省里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前,市经济信息中心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申请,在市政务云平台上为相关部门部署好虚拟前置交换节点,已经完成市教育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土局与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工作,并协调其与省政务资源门户进行政务资源数据的订阅对接工作。

四是推进公共数据开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电〔2017〕6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发改委草拟了《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经过广泛征求市各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等环节,目前正在行文过程中。

五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办理。为实现全面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网上支付、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通过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与江西政务服务网对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2018年9月,我市完成了审批系统与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的数据交换对接。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有效落实行政复议职责

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了《南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复议文书签署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洪府复办字〔2018〕1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为规范“十不准”的通知》(洪府复办字〔2018〕2号),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办案质量,并依照江西省司法厅的要求,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季报制度,定期上报了行政复议案件相关信息。2018年,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60件,受理511件,审结455件。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大部分工作部门均能按照要求提交答复和证据材料依据,所有的工作部门均按复议机关要求参加了听证或案件审理会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理顺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一是安排专人对口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经南昌市编委同意批复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处,将行政调解工作列入其工作职责,并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安排专人对口负责行政调解工作,切实保障了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

二是强调“调解优先”,明确指出行政调解要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在审理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调解可能的案件,案审人员可以就该案继续开展调解。2018年,我市共收到行政争议案件及民事纠纷案件合计61312件,其中,行政争议案件9512件,民事纠纷案件51800件。按调解机构区分,市本级共收到364件,其中,本级政府148件,市直单位216件。全市各县区共收到60948件,其中县级政府366件,县直各单位39708件,乡镇街道20874件。调解成功57448件,调解成功率为93.7%,未成功2877件,其他处理987件,已履行55957件。达成协议后起诉或复议的案件16件,实现了“符合条件的行政调解申请受理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5%以上,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行政复议案件中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数量占案件总数30%以上”。

三是强化日常工作和考核。2018年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市综治办开展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邀请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房管局等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较为集中的部门,就劳动人事争议、物业管理、房屋权属纠纷、互助保障等领域内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建设方面开展了座谈。另外,为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实效,我市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了全市综治考评和全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了行政调解工作信息、典型案例、工作总结、数据统计表等有关资料。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我市继续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常务会议讲法制度。根据《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全年共安排4次学法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5次常务会学法,其中计划内3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计划外2次,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和《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研讨班。继续借助专业院校的师资优势,市委组织部、市法制办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了2018年南昌市领导干部法治知识专题研讨班。6月4日,市法制办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举办南昌市2018年领导干部法治知识专题研讨班的通知》,6月25日至30日,40多名来自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2018年11月8日,市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2018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通知》(洪司发〔2018〕31号),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工作。截至目前,第一阶段的在线考试已经结束,全市总共11510人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按照省普法办要求,我市每年于12月举办全市公民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员包含未参加全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网上法律知识考试的公务员、市属企业、高等院校等单位人员,考试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市普法提供考试样卷。分类学法考试也由相关单位按照对应的省厅考试安排和要求进行。

(八)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江西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昌市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作出部署。《南昌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5月27日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6月20日正式印发文件执行。

二是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机制。我市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了政府部门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法治南昌建设考核、综治考核等考核体系,不断发挥法治政府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三是加强法治信息宣传。截止2018年11月30日,我市共收到各类法制信息稿689条,其中发布、推介以及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各类法制信息稿件共计412条。同时继续加强与省、市各类主流媒体和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介的沟通联系,不断拓宽互联网宣传平台,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成果。5月11日,法制日报政府·经济版专门就我市行政执法成果展开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已成明日黄花”、“行政执法公示有效防范权利寻租”的重点报道,法制日报要闻也刊登了“在阳光下'晾晒'行政权力”的内容,生动形象地展示了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宝贵经验。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市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更加清晰的思路、梳理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推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府立法项目,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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