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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来源:南昌日报社 发布日期:2021-06-12 10:36:06 浏览量: 字体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全省将有36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并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完全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此次挂钩调整,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1.2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35%增加。倾斜调整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群体的统筹照顾,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根据工作安排,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21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将在6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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