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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出台方案 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来源:南昌日报社 发布日期:2021-06-15 09:04:21 浏览量: 字体

近日,为有效破解老年人居家养老难题,使老年人特别是重度失能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专业的养老照护服务,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印发了《南昌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75周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可享受养老照护服务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工作服务对象为具有南昌户籍的75周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具备家庭养老照护基础,老年人及其家属自愿参加试点服务,并与相关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即可成为服务对象。

参与试点的服务机构需为依法登记成立、具备相应服务资质且在南昌市开展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者与周边医疗机构(包括医院、护理院、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开展签约合作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具备对老年人上门服务功能和开展24小时服务能力,服务半径范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并配有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管理和服务功能的信息化系统。此外,还应配备与服务相匹配的专业团队,包括医疗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

服务机构对照护床位实行24小时远程监护

《方案》提出,承接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住空间条件,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后,设置康复器具、辅助设备等,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包括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以照护床位为中心,配置照护服务所需的康复器具、辅助设备;安装离床感应、体征监测、紧急呼叫等基本智能设备。

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昌市将建立服务机构推荐清单,从1654家养老服务机构中遴选资质齐全、品质过硬的机构承接服务。同时,服务机构对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实行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实时掌握服务对象情况,并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对符合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条件的75周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每次服务不低于两小时。服务费用由机构自主合理定价,不超过市场同类服务单价,实行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载入服务协议中。

服务机构建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最高补助3000元

记者了解到,由老年人家庭出资建设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不予补贴。由服务机构出资建设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经县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可申请建设补助,按照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投入清单、建设投入凭证等材料佐证的金额,不足3000元的按照实际金额予以补助,超过3000元的,按照3000元补助。

对经县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成后为老人提供服务达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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