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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出台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来源:南昌日报社 发布日期:2021-06-10 10:29:43 浏览量: 字体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大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落实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政策、降低中小企业投标成本、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等方面,明确了我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多形式扩大中小企业参与度。首次明确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凡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均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再次提高价格优惠幅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可以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通知》明确,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应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5%)的扣除。

取消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通知》明确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取消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其他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降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

进一步提高采购资金支付效率。《通知》明确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将签订时间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缩短至15日。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从履约保证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采购人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采购合同款。

鼓励通过预付款方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通知》明确鼓励采购人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预付款方式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预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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