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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试行流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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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

1、对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重大影响的、涉及突发公共事件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涉及到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程序、要求予以妥善处置和及时回应。 

2、健全完善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制度机制,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根据舆情实际情况,及时沟通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部门,以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的方式,研究确定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方案,下发《政务舆情处置回应转办单》,并牵头负责政务舆情回应材料的审核把关、跟踪推进涉事属地或部门做到快速发声、及时回应。

二、明确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流程

1、市政府办公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或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政务舆情处置要求,第一时间予以转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在市委网信办的业务指导下及时处置回应。

2、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就交办转办的政务舆情进行及时处置回应,并按要求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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