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李婷同志任南昌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
何彦军同志任南昌市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免去其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江华、龚红林同志任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洁同志任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樟根同志任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熊国海同志任南昌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勇同志任南昌市豫章公证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宏谨同志任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曦同志任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裘国亮同志任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彩勤同志任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磊同志任南昌市档案局局长(兼);
免去陈净同志的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曾鸣同志的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春根同志的南昌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车小琴同志的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骆军同志的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
免去饶兴奇同志的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陶光利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23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