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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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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住建提〔2023〕24号

梁燕代表:

发来《关于有序实施城中村综合整治为主的更新行动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回复如下:

南昌市已列入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为了切实做好有关工作,我市建立了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南昌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立足南昌市实际,出台了《南昌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南昌市城市更新建设规划》,明确了工作原则、重点及职责分工,并在市级层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来文中提到“制定城中村综合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形成一批城中村更新示范项目”和“对城中村更新方式和手段进行精细化引导”,我局已在《南昌市城市更新建设规划》中予以了充分的考虑。《南昌市城市更新建设规划》依据《江西省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赣建办〔2022〕11号)》,结合城市体检成果,合理确定了南昌市城市更新重点,明确了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明确了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项目聚焦市民群众关注焦点和短板弱项,在水系环境治理、公共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休闲网络构建、综合风貌整治、历史文化再现、美好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创新等方面精心谋划,共计50个项目,总投资约280.6亿元。

下步我局将逐渐加大协调力度,就您所提到的城中村更新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研究确定市级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指导各县区制定辖区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并联系相关单位出台城市更新相关支持政策,同时加强城市更新项目协调调度力度,最终促进城中村转型发展,让村与城共同发展提升,努力将城中村建设成安全、和谐的特色城市空间。

附件:1.《南昌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2.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联系人:胡佳敏    电话:86719345)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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