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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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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规范八一广场升旗仪式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作为八一广场的主管部门,我局同意规范八一广场升旗仪式,力争修订完善《南昌市八一广场管理规定》,加入规范升旗仪式相关内容。但是,组建八一广场国旗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一是组建国旗班超出职能范围。南昌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局属广场事务中心,承担八一广场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维护以及游客服务等事务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八一广场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国旗班的成立及管理超出了我局的职能范围。

二是相关部门不够配合。为做好规范八一广场升国旗仪式工作,我局沟通了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武警等部门。市委宣传部表示国旗升挂不属于其职能范围;武警反馈已无国旗班;函至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联系南昌警备区,其口头反馈操作有难度,但迟迟不提交书面反馈意见。

三是后续管理有难度。如果能成立八一广场国旗班,为便于国旗班的管理,还需配套国旗班的人员管理、办公地点等。南昌警备区为在役士兵,其管理严格,能否在八一广场周边驻扎,还需商讨。目前八一广场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是租赁的,面积狭小,不适合国旗班办公驻扎。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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