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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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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时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清远路和前湖大道之间增加、修建公共厕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您所提出的《关于在清远路和前湖大道之间增加、修建公共厕所的建议》情况如下:由于2021年清远路未规划环卫用地,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已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环卫用地,原则上同意在清远路和前湖大道之间增加一座公厕,。我局作为南昌市“厕所革命”行动行业主管部门,为保障市民生活更加和谐幸福,增加市民生活满意度,会继续加强公厕日常管养,并以便民服务为原则。将城区干道与沿河道路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修建公厕的意见加入我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以满足市民的实际需要。

二、下一步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补齐影响市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全面提升我市公厕管理和服务水平,从2018年起,我市开展“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工作,共新建1360座公厕,全市公厕数量已有2400余座,已达到省住建厅每平方公里5座以上的要求,基本形成10分钟步行如厕圈目标。但由于城市不断地发展,空间不断拓展,部分道路仍存在公厕数量不足的现象,下一步将对全市公厕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厕所服务功能,规范设置公厕各类标识标牌,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如厕文明的城区公厕服务体系。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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