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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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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游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环卫电动保洁车辆购置保险渠道和取消早高峰垃圾运输车辆限行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提高作业效率,提升环卫形象,实行环卫作业机械化。为了提高环卫作业安全系数,于2019年起通过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为已有合格证的电动保洁车辆购置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投保金额分别为300元/辆/年、500元/辆/年。同时为环卫工人也购置了人身保险,投保金额700元/人/年。

针对取消垃圾运输车辆早高峰限行的规定问题,我局已和交管部门去函并沟通,但是交管部门答复不同意取消,主要认为取消垃圾运输车辆早高峰限行,会导致道路拥堵情况。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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