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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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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源、杨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建议收悉。今年3月份,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21-2025)的通知》(洪建发〔2021〕24号),明确“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工作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各司其责,各负其责”。相关行业政策及标准的制定以行业主管单位意见为准。现综合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意见,答复如下:

一、南昌市绿色建筑“十三五”期间发展情况及“十四五”规划情况

“十三五”期间,南昌市绿色建筑发展势头迅猛,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项目501个,总建筑面积约6400万平方米(其中三星级项目14个,建筑面积93.86万平方米),近三年南昌市竣工绿色建筑比例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2018年占比49.7%,2019年占比63.9%,2020占比已达到70%以上,项目总量与建筑总面积居全省第一位。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在“十四五”期间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1月市城乡建设局重新修订了出台了《南昌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21-2025)》,新版“实施细则”调整了范围,更新了标准,更加适应新阶段绿色建筑发展的新要求,助推绿色建筑发展再上新台阶。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住建厅《江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今年2月,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机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委等7家市直单位印发了《南昌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提出“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完善星级标识管理、规范住宅全装修、引导健康住宅性能、提升建筑能效、推进装配式发展、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建立绿色住宅监督机制、加强技术研发”共九个方面的任务计划,保障绿色建筑等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关于取消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及被动房标准建设的住宅限购政策,对三星级绿色建筑及被动房增加的成本提高到限价的范围,或者可单项列入政府精装修房的价格体系的建议

2016年以来,中央始终坚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从紧从严基调,要求各地认真履行房地产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住不炒”政治定位,保持政策力定,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2020年以来,个别城市因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下,出台的放松措施,均被国家住建部紧急叫停并约谈,南昌也是其中之一。为此,在目前国家房地产调控基调不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借任何原因调整限购、限贷措施均是不适宜的,也是国家不允许的。

同时,为稳定我市住房价格,2018年8月起,在对新建商品住宅毛坯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的基础上,我市城区又单项对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限高标准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住宅不超过3500元/M2,144平方米以下的非普通住宅不超过4500元/M2。此标准水平在全国已属较高水平,且我市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虚高信访纠纷频发,目前不宜再向上调整,下一步我们正在研发考虑将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限高标准与项目品质及建设成本挂钩,合理确定装修价格限高标准。

三、关于对2005年之前的二手房取消限购政策,放宽银行商业按揭贷款条件的建议

2016年以来,中央始终坚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从紧从严基调,要求各地认真履行房地产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住不炒”政治定位,保持政策力定,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2020年以来,个别城市因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下,出台的放松措施,均被国家住建部紧急叫停并约谈,南昌也是其中之一。为此,在目前国家房地产调控基调不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借任何原因调整限购、限贷措施均是不适宜的,也是国家不允许的。

四、关于对符合三星级绿色建筑及被动房建设标准条件的土地,在土地招挂牌时合理设置10%-30%比例的三星级绿色建筑及被动房标准的建议

在符合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条件的土地出让时,如辖区政府(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及建设比例等要求,在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抄告同意后,市自然资源局将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并依法依规组织土地出让。

五、关于制定我市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及被动房标准建设的开发数量目标的建议

2021年,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改委印发的《南昌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21-2025)》,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目标:“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工作机制,推动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到2022年,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70%以上,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高”,并提出“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设计”的要求。

与此同时,针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市城乡建设局在征求各县、区 (开发区)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符合南昌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建设要求:

(一)下列新建建筑(区域)应按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1.单体地上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政府投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

2.红谷滩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单体地上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含地下室)的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

3.单体地上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群体超过8万平方米(含地下室)的公共建筑。

(二)单体地上建筑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群体超过12万平方米(含地下室)的公共建筑应按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鼓励建设更高星级标准绿色建筑。

2019年,住建部颁布了最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并于2020年1月开始施行。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较有了较大的提升,更加注重健康舒适、生态宜居和实际运营效果。由于三星级是绿色建筑星级评价的最高等级,对项目的建设成本、设计水平、运营管理等有较高的要求,难以在南昌市大规模推广,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也未对三星级绿色建筑提出数量目标要求。市城乡建设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推动更多适合的项目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按照《南昌市节能专项资金(发改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非常感谢您们为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建言献策,我们会认真对待每一份宝贵意见,在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扎实推进事业发展,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作出应有贡献。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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