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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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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外省驻昌企业职工购房及子女入学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打造栓心留人环境、助力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发展,我局于2020年10月会同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赴合肥市考察学习引进人才、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考察结束后,我局结合我市实际、向市委市政府建议“重点产业企业引进人才可享受我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无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并建议以市委人才办名义出台支持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发展政策。2020年11月,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南昌人才政策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洪才字〔2020〕5号),明确了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截止今年7月7日,我局搭建的南昌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管理平台系统已开通企业账户2875个,企业录入人才533人,购房申报190人,其中150人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

我市重点产业企业、研发机构名单一季度更新一次,由市统计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市发改委,再由市发改委发至重点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人才购房系统对接。外省企业包括建议中提到的中国商飞、中建集团,如果在南昌建立了分公司,可与市统计局、市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分公司列为市重点产业企业后,引进人才购房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南昌人才政策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如果在南昌没有建立分公司,由于我市人才政策由市委人才办负责研究制定,建议报请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多关心和多支持,共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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