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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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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文件中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宋庆龄基金会等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文件同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2020年4月,南昌市出台《南昌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龙国英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公安、民政、财政、市场监管、人社、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总工会等多家部门、各县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了监管体系。

在托育机构信息化、数据化监管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编办综合局、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制定了《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发了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并于2020年1月8日正式上线运营,系统上国家、省、市均可以发布本级相关政策文件,方便托育机构及时获取掌握。系统可以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登录,机构用户注册登录后可以定位具体地址,并提交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食品安全、消防验收、卫生评价、人员资质等证件信息,每年年底前根据国家要求填报托育工作年报。通过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国家、省、市、县卫生健康部门能够同步知晓该机构基本信息。

关于委员提出的搭建南昌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大数据运行管理平台,南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自2019年开始至今短短两年时间,发展还不均衡、建设还不规范、群众的思想观念还未完全接受。目前我市建设平台可能还不太成熟。一是据我们初步了解,全国仅有深圳市正在积极探索构建托育智慧化信息化平台,项且目尚未正式上线运营,可学习可借鉴的经验相对空白;二是南昌市全市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10家,整体体量较小,且有国家托育机构备案系统,可以基本掌握机构建设情况;三是数据化平台信息统筹、监管统筹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细致研判各部门能够提供的信息和需要掌握的信息后,方能架构起平台系统,形成项目信息初步方案;四是根据《南昌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化建设管理办法》,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时,项目建设(业主)单位须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表和初步方案,向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申报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计划,提交项目建设(运维)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运维)背景依据、建设目标、网络部署、计算和存储资源需求、技术方案、数据共享交换需求及信息资源目录、支撑软件及客户端需求、投资概算等,这些都需要多方调研、系统研判和专项资金支持。五是市场上已经运营的托育机构大部分都有配套的APP或公众号,可以实现远程监控、家园共育、活动发布等基本功能。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相信数据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婴幼儿照护和统筹监管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今后,我委将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在智慧托育系统建设上的先进做法,对托育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各职能部门对建立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的需求及意见建议进行调研,结合我市实际,综合研判、适时推动建立托育机构数字化管理平台事宜。

再次感谢您为我委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建言献策,我委会认真对待每一份宝贵建议,为推动文明南昌城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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