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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义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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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政府:

你县《关于恳请批准安义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安府文〔2021〕11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义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二、请安义县及时将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含土地定级确定的各级别面积及相应范围、基准地价内涵及各级别基准地价、宗地地价修正体系)向社会公布实施,并及时登录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化备案。

附件:安义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汇总表

2021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安义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汇总表

土地用途

土地级别

商服用地

元/平方米

3281

2324

1546

937

471

万元/亩

218.7

154.9

103.03

62.43

31.37

住宅用地

元/平方米

1891

1338

874

589

427

万元/亩

126.08

89.17

58.25

39.27

28.47

工业用地

元/平方米

422

327

233

132

万元/亩

28.13

21.8

15.53

8.8

公服用地

元/平方米

624

453

330

211

万元/亩

41.6

30.2

22.01

14.07

内涵:基准地价的估价时点为2020年7月1日,设定的容积率为: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6;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其设定的开发程度为:商服、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宗地红线外“六通”红线内“场地平整”(“六通”指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供气),工业用地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场地平整”(“五通”指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用途土地国家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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