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应取消和承接5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4项、承接1项。
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南昌市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4项)
2.南昌市落实和衔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2020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南昌市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4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典当业特种行业 许可证核发 |
市公安局各分局,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取消许可后,市公安局各分局,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市公安局各分局,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公安局根据“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含设立、变更、注销)信息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 |
2 |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
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兽医)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原农业部令第17号) |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兽医)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建立健全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备案制度,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要向社会公开备案情况,方便查询、就医,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
3 |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
市行政审批局, 各县区(开发区)地方卫生健康 部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取消许可后,市、县两级审批部门要严格实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同时注意防止以服务之名行审批之实。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严重违法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
4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 |
取消许可,整合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市卫生健康委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适当降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条件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标准。引导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机构换领新的乙级资质证书,拓宽业务范围和业务地域范围。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查。发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
附件2
南昌市落实和衔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承接审批部门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成品油零售 经营资格审批 |
省商务厅 |
《国务院对 确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行政审批局 |
承接后,市商务局要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等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加油站网点规划,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市场预警机制,汇总各县区(开发区)报送的年检情况,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市场运行监测报告。 2.各有关监管部门严格落实洪府厅字〔2020〕2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大力开展联合监管与执法,加密各销售渠道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建立完整的成品油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质量监督检查体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不合格油品行为,严查成品油进销货检查验收制度落实情况,确保进销油品来源可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