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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工作、暑期活动安排和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6-25 16:03:05 浏览量: 字体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国家中小学课程计划和南昌市全日制中小幼校历安排,全市小学、幼儿园于6月26日,初、高中于7月3日放暑假;下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于9月1日开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召开总结会和家长会

各学校要召开年度总结工作会,总结年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制定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加强家校共育,通过合适的方式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等活动,通报学校、学生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合理利用假期时间帮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从严要求,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一是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组织教师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及“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普通高中学校要在8月底前完成做好新高一年级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全员培训,确实转变教师观念,确实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推动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二是全市中小学校教师要利用假期备好两周的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检查落实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

三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推荐诱导学生、联合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校内外有偿补课。

三、劳逸结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一是持续开展分类宣传。学校、家庭、社区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互动活动,带动身边的家庭成员和社区成员参与、践行垃圾减量与分类 收集,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

二是开展小小志愿者文明实践活动。持续开展优秀青年教师志愿服务活动,在暑假时间为学生提供网上志愿宣讲服务、网上授课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全市中学团员与少先队员要利用暑假时间,深入社区,开展保护环境、亲情关爱、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文化设施,开展小小讲解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志愿服务实践中感悟成长、陶冶情操、提升修养。

三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学生在暑假期间阅读有关党史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等相关红色经典书籍;参观红色景点,自主接受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全省征文比赛,讲述自己的在红色文化教育中的所思所感,表达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美好情感。

四是积极参与体育美育实践活动。持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1米距等防控措施,保持文明健康卫生习惯。引导家长加强学生暑期手机管理和体质健康管理,倡导学生每天进行适度的户外活动,在家长和学校的指导下主动参与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促进学生掌握一项运动技能和艺术特长,提升运动能力和审美素养。保障充足的睡眠(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 10 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 9 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 8 个小时)、营养均衡的饮食、健康合理的用眼,切实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五是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减负和严禁中小学校违规补课的规定,除高三年级的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酷暑天气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全市中小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继续做好“作业管理”,引导家长按照五项管理要求,控制好书面作业时间总量。持续抓好“双减”工作的落实,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成长观,注重劳逸结合、综合发展、健康成长,不盲目为孩子安排各类校外培训班。

四、预防为主,加强假期安全工作

一是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安排假期专人值班,放假前将假期值班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做好突发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是各县区、学校要结合实际,在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对学生防溺水、食品安全、电气火灾及外出交通、人身安全等方面重点提醒并结合家访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

三是要建立家校联系机制,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定期推送安全提醒信息等方式和手段,指导和提醒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好暑假期间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特别是要劝导留守儿童在假期回到父母亲身边,以得到更好的教育和监管。

五、注重效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一是各学校要按照阅读课程推进方案和五项管理中读物管理的要求,依据《南昌市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阅读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阅读书本,引导学生逐步向各学科延展阅读,拓展学生阅读视野,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提升阅读品位,培养学生自主、常态的良好阅读习惯。同时结合红色文化,积极开展红色阅读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树理想、塑人格,促进师生成为有理想情怀的读书人。

二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假期读好书”活动。各中小学校幼根据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假期读好书推荐的优秀图书书目,通过开展阅读交流分享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开展阅读。鼓励幼儿和家长在假期开展亲子阅读;鼓励广大学生在阅读时积极思考,撰写感言或读后感;开展主题读书会、讲故事、排演书本剧等读书交流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

六、规范办学,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收费行为。学校在招生前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公示栏等公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代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管理的费用。

二是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所有学校不得通过提前摸底、承诺解读、预约就读等任何形式争抢生源。严格规范学校宣传行为,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宣传中高考状元、中高考升学率、学校或学生排名等内容,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广告拟发布前10个工作日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七、落实要求,提前谋划新学期各项工作

一是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统一工作部署,聚焦巩固“三化”建设成果,紧盯“六好”创建目标,深挖校史资源、结合教育特色、坚持“一校一品”,注重培育有特色的“党建+校园文化”品牌,创新党建工作方法,着力破解制约当前本校(单位)党建工作发展的机制问题,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和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夯实党管教育政治基础。

二是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完善三个台账,找短板、控底线,因地因人施策,避免开学后出现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因贫因残失学而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的现象。

三是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人大民生票决实事项目、已竣工未开园的小区配套园项目、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贯彻落实《南昌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要求,科学谋划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方案,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巩固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成果,加大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继续抓好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水平。

四是提升义务教育。聚焦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品质,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逐步推广、全面落实”的工作思路,推进4所小学和6所初中高品质试点学校。按照优质资源扩容总体要求,推动进贤县建立集团化办学机制;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湾里管理局县城学校覆盖率达到50%;乡镇中心学校基本纳入集团化办学帮扶范畴,促进城乡一体化集团化办学共同发展。

五是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各学校要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充分尊重学生发展的全面性、多样性和个体差异性,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各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项体育、文艺活动,加强劳动教育。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强化学校体育、美育、近视与疾病防控工作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六是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确保县(区)属学校高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城区学校高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逐年提高全市标准班额比例。

七是研究制订《南昌市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找准学校定位,挖掘特色发展资源,完善特色课程体系,探索普通高中教育从分层教育向分层与分类相结合的转型,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做好“新高考”综合改革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相关准备工作,未雨绸缪,早做准备,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来时能从容应对。

八是全面落实红色文化“三进”工作,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教材选用有关要求,做好普通高中地方课程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合理设置红色文化教育教学计划,落实教学课程和活动,将红色文化教育教学纳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课时范围,融入教学活动中,促进红色文化教学深入开展。

九是常态长效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和做好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要求,对标对表,聚焦迎检工作的重点,常态长效,将创建工作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日常,做在日常,切实有效落实文明校园创建和文明城创建工作。

十是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市、县区、学校“五项管理”工作推进落实任务分解表,做好管理成效的巩固提升工作,并结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梳理短板问题,切实找准发力点,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转变育人观念,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工作、暑期活动安排和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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