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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12 10:05:53 浏览量: 字体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2021年5月16日是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深入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美德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活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师生与特殊教育学校师生联合开展以“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主题的助残日系列活动,关爱残疾学生,让更多的残疾儿童少年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帮助。

2.组织募捐活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助残募捐活动,引导他们自发、自愿地把节省下来的零花钱和富余的学习、生活用品捐赠给残疾学生,用实际行动表达对残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师、学生志愿者开展“四个一”志愿服务活动,即: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开展一次政策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助残活动、开展一次专题座谈活动,了解和研究就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帮助,让更多的残疾儿童少年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4.巩固提高普及水平。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逐一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未入学的,要及时拟定安置工作方案,确保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

三、活动要求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残疾人自强脱贫和助残扶贫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的良好氛围。

2.各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自己、宣传自己,赢得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唤起人们对特殊教育的理解和重视,对残疾学生的关心和爱护,争取社会热心人士与贫困的残疾学生开展“一对一”扶困助学活动。

3.师生捐款由学校统一收集保管,并将收集到的捐款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转交给当地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所接受的捐赠钱物应开具正式发票和列出清单,合理安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捐赠钱物。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募捐到的款项和物品于2021年5月16日下午下班前转交指定特殊教育学校(见附件1),请于5月24日前将助残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各特教学校接受捐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科(联系电话:83986482,邮箱:77358279@qq.com)。

附件:1.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捐款捐物活动安排表

2.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捐助情况统计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附件2: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捐助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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