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南昌市文联了解到,根据《南昌市文学创作专项扶持奖励办法》,我市开始启动2024年度文学创作奖励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条件为:作者必须为南昌市作协会员。申报奖励作品的发表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9月31日。申报范围: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民族文学》等报刊发表或被转载的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儿童文学、影视剧本、文学评论。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精品网络文学作品,实际被点击数在1千万次以上(或收藏10万次以上)的,或出版上市,以及改编有声、漫画、电视剧的优质原创作品;在国内正式发表出版后被国外出版机构翻译出版的个人著作(图书);35岁以下青年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文学期刊发表的小说。
发表或被转载于上述刊物的增刊,以及选载部分章节、登载故事梗概的作品,不在奖励之列;在选刊发表的原创文学作品,在综合性刊物发表的理论批评作品不在奖励之列;《新华文摘》《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转载的文学评论文章仅限于当代文学研究类,其他不在奖励之列;同一作品在上述原创刊物发表后被上述选刊转载,以及同一作品被多刊转载,不予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