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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应急预案应对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

来源:南昌日报社 发布日期:2023-02-07 08:13:33 浏览量: 字体

日前,我市印发《南昌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对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预案》明确,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将市级层面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预案》提出,市交通运输局要对运营突发事件形势分析预测,主动建立与信息来源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运营单位要及时对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成立企业层面的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迅速疏散站内、车厢内乘客,组织乘客自救,同时封闭车站,劝阻乘客进入;根据情况调整线路运营,阻止在线列车进入突发事件现场区域,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如遇运营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危及运营安全的,运营单位可授权相关一线工作人员暂停城市轨道交通部分区段或者线网的运营;及时通过告示牌、站内广播、站内电子显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发布车站封闭、运营线路调整等事件信息;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现场救援、抢修等处置工作。

市指挥部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或工作组,组织调动综合、专业等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研判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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