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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

来源:南昌日报 发布日期:2019-06-28 09:30:28 浏览量: 字体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不低于每人770元。

据介绍,我省提出今年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不低于每人77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2019年已按220元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差额30元部分,在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时一并补缴。

我省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向普通门诊统筹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同时,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即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65%)。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记者 李海燕 高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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